“可是根據受害者的口供,指出是你下的手。而且根據我們的調查,你和受害者存在感情糾葛。這些,可以當做是你的傷人動機。現在受害者的傷情還在鑑定中,林小姐,我勸你最好坦白,如果是主動認罪的話,罪名可以有一定的減免。”
警察看著我的眼神很是凌厲,我臉上的笑容更深:“是嗎?我現在只是嫌棄人,還沒有定罪。你這樣的態度會讓我覺得,就是我傷了受害者一般。”
“根據規定,你們不是應該詢問我當時在做什麼嗎?身邊是不是有證人?”
我聽著他們的問話,心裡早已經覺得有些不對勁。
為什麼他們不問問我當時在哪兒,和誰在一起。怎麼直接就開始讓我認罪了?
我的唇邊泛起一絲諷刺,顧家人的手,果然還是太長了。
警察愣了愣,似乎沒有想到我會這麼說:“林小姐,現在是我們在調查這件案子,而你,是被調查的嫌疑人。”
他的語氣頓了頓:“那麼在昨天晚上凌晨十二點半,你在哪兒?有沒有人可以證明?”
“昨天晚上,我和龍爺在一起。我們在望江樓吃夜宵,聊專案的事。這一點,有好幾個人可以證明。”
我知道南笙會報警,她出了這樣大的事,怎麼可能會放過我?
所以在那之前,我就已經和龍爺去了一趟望江樓,然後在進入包廂後,從望江樓的後門離開。
望江樓平時出入的多數都是城中富豪,所以望江樓內,只有大廳裝了監控。
身為望江樓股東之一的龍爺,早就已經告訴了我監控的位置,只要避開那些監控,沒人知道我曾經離開。
“林小姐當時真的和龍先生在一起?”
警察看著我的眼神中,依舊有些不相信。
顯然,在他們眼裡,我就是那個傷害南笙的人。
事實上,也的確如此。
“當然,你們要求證的話,可以去找龍爺問個清楚明白。我可以提供他的私人電話和其他聯絡方式。”
我十分配合警方的調查,對面的警察看著我此刻的模樣,眼神有些不悅。
這個時候,其他警察敲門而入,在之前詢問我的警察耳邊說了幾句後,那警察看向我的眼神有些不甘。
“你的律師來了,籤個字後,就可以走了。”
我站了起來,離開了那間問詢室。
我剛走出來,便看見了秦歌和一名西裝楚楚的男人站在我面前。
秦歌拉著我,從頭到腳打量了我好幾眼,在看見我平安無事後,才算是鬆了口氣。
“還好你沒事。這是汪默山給你安排的律師,姓劉,對於這些案件最為擅長。”
秦歌擔憂的眼神看著我,我笑了笑:“我沒做過,怕什麼?警方請我來,只是協助調查。”
劉律師朝著我點點頭:“林小姐,如果下次警方找你協助調查的時候,請記得通知我。”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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