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對,因為宋月明有時候也需要鑑定傷痕就經常備著肉類,可以看刀在肉中的形狀。
拿著東西回了實驗室,等了沒一會兒,同事就拿著刀興沖沖的回來了。
同事按照兩名死者的身高綁了肉在柱子上,我按照死者的位置估摸著大概的站位擺放好。
首先男的殺女的這個行為是不可能的了,女者胸上的傷口一定是平著但是偏下的位置,攻擊到胸上傷口的,只能是自己動手才會造成的傷口。
而男性的頸部傷口,也只有比他低的人,才能造成這種傷口的下切面,比上切面深的情況,我皺著眉頭看著上面的幾道傷口,腦子裡一時混亂至極,首先排除了男殺女,但同時也讓腳印主人殺人的可能性變底,一個42鞋碼的人,按照常理來說怎麼也不會比荀華鑫低,也不可能造成這種位置的傷口。
但要說女殺男,女性根本沒有行兇的能力和可能性。
見鬼了真是!我皺著眉頭想到。
“沒辦法了,只能等明天排檢視有沒有新線索了,這就是個死衚衕啊!”同事伸了個懶腰,把刀往桌子上一扔,發出刀碰撞桌子的清脆的聲音。
我心臟跟著那碰撞的聲音顫了一下,深呼吸了口氣,點了點頭。
同事也沒說回家,趴在桌子上就玩兒起了手機。
我開啟電腦,想著查一下荀華鑫的微信賬號。
“怎麼樣了?“這句話是荀華鑫發出的。
“已經收集好了,一 定要把這件事捅出去。”
這是叫信仰的人發的,我皺了皺眉頭,看向時間,正好是,10月3日我皺了皺眉頭,正好兩個人第二天死亡。
等等 如果說荀華鑫和那個叫信仰的人,一定要把某件事情捅出去的話,不應該會在第二天自殺才 對……
那件事情指的是什麼?我眯了眯眼睛,還有信仰這個人一定知道這件事情,她一定是個關鍵人物。
我順著微信的個人資訊,很快就摸到了登入時用的電話號碼和繫結的個人資訊。
那個信仰,正是呂靜紅!
兩個和這件事情有關係的人,都死了!
恰巧死在計劃揭露某件事情的第二天,這種未免太巧合!
我心裡有預感這一定不是所謂的雙人自殺,還有其他的內容。
重點是兩人所說的那件事情,到底是什麼事情?而且兩人蒐集的東西都放在什麼地方?會不會被別人拿走了?
我一時腦子裡湧出來各種問題。
這個時候我突然回想起來,兩個人身 上都沒有手機,有沒有可能在手機裡存著,只不過手機又在什麼地方呢?
兩個人是大學生,學生宿舍?
還是等明天去了學校查過一遍再說。
這麼想著我把微信裡的內容打印出來一份,放在一邊,然後抱著外套去了警局舊的值班室,裡面有一個單人床,一直沒人用。
我大致整理了一下就睡了過去,隱隱約約的感覺有人來我的房間,但是我眼皮沉重的根本睜不開,我下意識的保護著自己脖頸處的優盤,有人好像拽了半晌,我下意識的拽的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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