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重啟:年方三歲,登基稱帝》第679章 孟德尤用陳琳(1)

作者:獨孤世遺·11個月前

第679章

孟德尤用陳琳,武曌失相觀光。我華夏帝王,成事者皆不因一言而罪天下。士子無知,以報國之心評天下之事,朕唯見拳拳之下的勃勃生機,此即我中華文脈源源不絕之根基。我煌煌大明,不造烏臺詩,不興文字獄,不搞關鍵字遮蔽。

結社朋 黨,實屬大惡,此即朝堂黨爭不斷之根源。自重啟元年起,各地考官應嚴查考生資料,結社結黨者,可不予錄取。

朕讀前宋歐陽文忠公《朋 黨論》,多有鑑益。朕意,朋 黨之禍,遺毒不淺,間南北之親,斷爭鳴之盛,局見識之短,危文脈之承。黨同伐異,朋比為奸,朕所不取也。我煌煌大明,當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此七子之惡,唯失德耳。

南直抗疫,朝廷早申禁令,士子識文,卻散佈謠言,此為知法犯法,書坊助虐,亦當同罪。朕意,此當依律嚴懲,然禍不及家人,故著張延登領大理寺處置。

昔孟軻留書,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朕意,朝廷當本“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之心,行勞作改造之罰。

南大理寺已經荒廢許久,但現在變了,很熱鬧,車水馬龍。因為大理寺官員的品級很高,不少人都希望到這裡鍍下金。

只有張延登哭笑不得,大理寺馬上就是獨立機構了。進來很容易,考考大明律就行了,對於大明進士學霸們而言,不難。難的是出去,唯一對口的就是刑部,一旦進來,再想出去就難了。

朱慈炅和張延登初步定下了尹、卿、使、丞、令五級的大理寺機構,只等黃立極正式頒佈了。

大理寺尹為最高長官,正二品,首任就是張延登。大理寺卿額定九人,正三品,現在只有南北兩人。少卿依然保留,另加了使這一級,俱是從三品,少卿是留守的行政官員,而使是巡回法庭大法官和兩京十三省的大法官,最後的丞令則是對應府縣的法官。

張溥,顧夢麟,楊彝、朱隗,楊廷樞,吳昌時,陳子龍七人跪在了南大理寺公堂上,非常榮幸的成為了新大理寺成立前最後一案,或者也算新大理寺處理的第一案。

因為主審法官是新大理寺卿,原來的南卿姚士慎,陪審官是新大理寺尹張延登,書記官是新大理寺少卿,原來的南左少卿劉重慶,公訴官是南京刑部尚書胡應臺。他們最低從三品,這排面,直接拉滿,再無來者。

按理他們都有功名,不用跪,但上面張延登越俎代庖,宣讀的是皇帝御批。

“失德”二字一齣,七人俱是瑟瑟發抖,再無對抗權閹的硬骨頭,也沒有了誓死互保的高風節。

這個新的法庭其實本質上是個草臺班子,看似莊嚴,實則毫無程序正義,依然是大明的人治傳統,捧小皇帝臭腳。

張溥,組織應社失德,除功名。策劃造謠罪,定為罪首,判鐵礦場勞作改造十五年。

顧夢麟,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寫逆詩者,造謠罪,定為次犯,判皇莊農場改造十年。

楊彝,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寫逆詩者,造謠罪,判勞作十年。另,其家族涉常熟士紳逆案,判族遷,兩罪合併。處流刑,烙字,發配臺灣。

朱隗,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寫逆詩者,造謠罪,判鹽場勞作十年。

楊廷樞,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參與造謠罪,判採石場勞作五年。

吳昌時,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參與造謠罪,判伐木場勞作五年。

陳子龍,參與應社失德,除功名。參與造謠罪,判冶鐵場勞作五年。

姚士慎的宣判聲落下,大理寺外吹出新風,復社夭亡於天啟八年十月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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