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56式半自動步槍
之前說打獵有打獵的規矩。
其中有一條就是山財不可獨享。
哪怕是打到獵物拖著往家走的時候,路上和人走了個對頭碰,不管對面這位你認識不認識,只要對方開了尊口,你就得割一塊肉下來,遞給人家。
如果是在山裡下的套子,套著了狍子,你打旁邊經過,把那狍子給殺了,拿走他一條狍子腿或是兩條狍子腿,都沒有關係。
可要是野豬套子,因為野豬難殺,如果路過的人把野豬給殺了,就可以帶走一半野豬。
要是這人不講究,砍下兩隻野豬腿給下套子掛在旁邊樹上,然後把剩下的野豬都拖走,那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兩點不能。
第一,你不能把人家套子拿走,那是人家吃飯的傢伙。特別是野豬套子,都是用手指粗細的鋼絲繩,這在現在可是值不少錢呢。
二就是,不管是什麼獵物,你多少都得給人留下一點,絕不能都給拿走了。
這就是規矩。
趙春自小也沒少聽大人講打獵的故事,知道這裡面的規矩,生怕趙軍在野豬肉上犯了錯。
畢竟,不管是老趙家,還是老周家,都是這十里八村有臉面的人家,要是家裡孩子因為一口肉壞了千百年傳下來的規矩,非讓人家戳脊梁骨不可。
“大姐,你放心,我都懂。”趙軍說著,就從炕上起了身。
這時,他的視線已經落在了房間門的後邊。
在門後,掛著一把槍。
趙軍把門往關的方向拉了一半,騰出空間來,便把槍從牆上摘了下來,拿在手裡摩挲著。
這是一把56式半自動步槍,打7.62毫米子彈,在各種書籍說明裡,這種槍的容彈量都是十發子彈。
可趙軍知道,如果硬往槍膛裡頂一下,那就還能再塞進去一發,總共也就是十一發子彈。
這槍可以連發,能在15秒內一口氣把槍膛內所有的子彈都打光。這可以說是跑山打獵之人,能用到的最強武器了。
畢竟跑山打獵不是行軍打仗,比56式半自動更先進的56式突擊步槍,槍托下面比半自動步槍多出來一個彎把,在山林裡穿梭時,容易刮碰到草樹枝條,行動不太方便。
而56式機槍就更不用說了,誰打獵能用著機槍啊?你是打獵,還是屠山?
見趙軍拿槍把玩,趙春也沒在意,畢竟那槍裡沒有子彈,而且這年頭不禁槍,槍支在山場林村簡直太常見了。
再加上某些特別的地區因素,現在的神州大地村村寨寨,每年都有民兵訓練,再加上林場有護衛隊,工段有保衛科。
就是普通人,只要肯花錢,也能買槍。
就說趙軍手裡這把半自動,在眼下是不便宜,要想買把新的,怎麼也得千把塊錢吧。要是舊的,那就另當別論。
但是別忘了,趙春的公公周春明那是千人大廠的二把手,他要從護廠隊借一把槍回家,誰敢不同意啊?
“大小子,來吃柿子。”就在這時門又被推開了,胡三妹端著一盤洋柿子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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