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劇通古今,祖龍功在千秋》第1670章 法庭地點也不局限於法庭(1)

作者:北起北起·4個月前

第1670章

【法庭地點也不侷限於法庭,可能是在某個高原牧民的家裡,也可能在雪山前的草地上】

【法官會提前瞭解當事人的家庭情況,有時候還會帶上一些生活用品】

【到了這裡法理不再是冷冰冰的法條,還多了一些人情味】

【總之,國徽在哪裡,人民法庭就在哪裡!】

【而這裡的法官,也被稱為馬背上的法官】

畫面中。

身著一身正裝的法官席地而坐,周邊也圍坐著一群牧民,大家就這樣在草地上,當著法官的面把問題說清楚,把訴求講明白。

臨走之時當事人還給法官送上了表達謝意的哈達。

秦始皇年間。

韓非子,李斯等人看到這裡的時候瞳孔劇烈收縮,手中的竹簡“啪嗒”一聲落在案几上,竟渾然不覺。

根據他們對於法律的所學所思,眼前這一幕對於他們而言簡直無異於一場科幻片,甚至比天幕之前出現的人工智慧,更讓他們心驚。

韓非子眉頭緊鎖,指尖微微顫抖,目光死死鎖在天幕中那揹著國徽疾馳的身影上,語氣帶著難以置信的凝重。

“法者,國之權衡也,當立威嚴、明界限,可......可此等‘法’,竟無朝堂之肅穆,無獄吏之嚴苛,反有煙火之氣?”

在他的認知裡,法律是帝王治世的利器,是約束萬民的準繩,當高懸於朝堂之上,令行禁止,賞罰分明,需有雷霆之勢,方能震懾人心。

李斯亦面色發白喉結滾動了幾下。

“法不是用來震懾,而是用來送達,不是用來約束,而是用來公平...”

不論是商鞅、韓非子,亦或是李斯,他們此時法學的核心思想為法為君用,以刑止亂,在於君權,在於維護帝王的統治。

歸根結底只在於兩個字。

馭人!

如天幕這般用法實在是駭人聽聞...

可是不對嗎?

韓非子看著天幕抿了抿嘴,指節都因為用力變得蒼白。

他騙不了自己的心。

如此用法再正確不過了。

各時空朝堂之上看著這一幕也都失了神。

捫心自問,讓他們做到這個份上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士農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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