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小飯堂》第五百七十四章 佛手化橘紅(十七)(2)

作者:漫漫步歸·7個月前

想起馬雜役方才過來送肉菜時嘖嘖感慨的‘小丫頭了不得’,湯圓很是乖巧的行禮,並不明白馬雜役的那些話,令得馬雜役也忍不住唏噓道:“好人,果然是有好報的!”

這話湯圓、阿丙還不懂,紀採買與溫明棠卻是一想就懂了。

若是小丫頭湯圓似劉老漢夫婦、趙蓮等人一般牆頭草,做那求利的倀鬼,選擇私下接了銀錢,對方若是想挖坑,自多的是各種各樣的辦法能給她挖坑,讓她怎麼都吃不到那根近在咫尺的蘿蔔。

溫明棠想起在鄉間看到有人坐的哪等驢車,用那釣魚的杆子,在杆子上拴根胡蘿蔔,吊在驢的前方,驢只要想吃前頭的胡蘿蔔,便要向前走,可隨著它的前行,那胡蘿蔔也跟著擺動了起來,始終若近若遠的在嘴邊吊著,有時候能舔到一口,有時候卻連舔都舔不到。

私下裡塞的那銀錢管事說是‘賠罪錢’,自是不記在賬本上的,所以,有字條在手裡的湯圓即便收了賠罪錢,按說還是能拿著那字條去要老袁的體恤銀錢的。只要老袁的體恤銀錢還扣在那兩個管事手裡,湯圓還對他們有所求,他們自也多的是各種法子挖坑,讓湯圓拿不到銀錢。

再者,對於收慣了禮的兩個管事而言,什麼時候吃過這樣的大虧?眼下選擇塞錢不過是看到一旁的長安府尹在罷了!閻王在,小鬼自然不敢胡來,可閻王又不是時時刻刻都在的,只要閻王不在,那小鬼自然當場便要翻臉了。到那時,會不報復讓他們吃癟的湯圓?先時沒仇,只想要好處時便已如此難纏,不肯放錢了,眼下有了仇,比起先時,怕是更要難纏上數倍不止了。

可說,當真收了‘賠罪錢’,選擇私了,放過了那兩個管事,只要那兩個管事還在那位子上,還有能讓人吃癟的本事,湯圓便莫想要回老袁的體恤銀錢了。

能讓這等小鬼徹底放手,不報復也只有一個辦法,那便是斷了他二人報復的倚仗!也就是如今這狀況,當然最後的結局他們此時也已知曉了——那兩個管事昨日就離了內務衙門。

若湯圓真是私下收了‘賠罪錢’,長安府尹怕是根本不會出面做那震懾小鬼的閻王爺的。

畢竟似劉老漢夫婦這等人……實在是拽不動。便是先前被長安府尹強行拉著往前走了兩步,一轉眼的工夫,他們又退回去,同鄉紳和好了。

這般來回跳,便是長安府尹拉人的本事再大,也拉不住倀鬼自己想回頭的。

即便湯圓不求利,只是性子軟弱些,選擇忍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拿‘賠罪錢’當老袁的體恤銀錢,那管事也不傻,那賠罪錢可不會給的大過老袁的體恤銀錢的!若是賠罪錢就等同老袁的體恤銀錢了,湯圓若是個貪婪的,還會回來有所求那還好說,他們自多的是各種辦法敲打湯圓他們,透過收禮的手段,逼湯圓他們將手裡的銀錢吐出來;若是湯圓不貪,只要老袁的體恤銀錢,不再回來了,這兩個管事事後自也沒本事再要回今日送出的銀錢,補回自己今日吃的虧了。

所以……不論怎麼看,哪怕那賠罪錢多的佔到老袁體恤銀錢的八成了,他們也是萬萬不肯將給的賠罪錢的數目同老袁的體恤銀錢相當的。

這些事,身在內務衙門的馬雜役也是知曉的,吐了嘴裡的青草,說道:“是不能收錢!哪怕收到了八成的銀錢,只要剩餘的兩成還在他們手裡,以各種名義扣著,先前那給出的八成都會叫你們以各種名義吐出來,甚至吐的更多!”

“所以不懂……便還是當個好人吧!好人,總是有好報的!”馬雜役感慨了一聲,對內務衙門那些手段自是一清二楚,唏噓了一聲,說道,“尋常百姓哪裡能同他們比劃?要知道,人家……便是靠這個吃飯的!這麼些年,旁的事不做,盡琢磨這些事了!”

這話聽的紀採買同溫明棠也忍不住笑了,溫明棠道:“所以還是趁著閻王在,快刀斬亂麻,落袋為安,莫再與其打交道的好!於私,若是之後,沒叫小鬼鑽到報復人的空子的話,算是暫且安全了,可‘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這般一直防著,身心俱疲不說,一個不留神便會叫他尋到空檔,事後報復回來,實在是太麻煩了。”

“於公,行俠仗義也好,還是自己渡了人,也助旁人渡河也罷,以及良善些,不能坐視不理什麼的種種理由都成,不論出於何種目的,還是似眼下這般,讓那兩個管事沒了再報復人的手腕更好!”溫明棠嘆道,“既被釘子紮了腳,比起一聲不吭的繞路,回頭又被釘子報復著紮了,順手拔了釘子,不讓後來經過的人也紮了腳,自己也不擔憂被報復了,自是最好的。且按說這也是人當作的,此所謂公德。”

看女孩子手指比劃了一個“公”,紀採買也用手指比劃了另一個“功”,道:“說這個功德也成!”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助人為樂當然也算功德!”溫明棠笑著說道,“且指不定今日的順手而為,日積月累的,還當真能積攢出大功德來了!”

想起方才那一幕,溫明棠凝了凝神,正要繼續做事,卻聽身旁的湯圓說道:“昨兒那兩個管事要私了時,見我沒拿那包賠罪銀錢,以為我嫌少,便又當著我的面加了些進去,其實,我當時想的根本不是錢多錢少的事!”湯圓一邊備菜,一邊偏頭對溫明棠說道,“且不說我已答應了府尹大人,要說到做到的,便說當時,其實我是突然想起溫師傅說的那個夜行人被野狼吃了的故事了。”

這故事同灰姑娘的故事一樣,是溫明棠在現代社會所聽聞的民間傳說:說人在夜裡趕路,若是察覺到肩膀被搭住了,千萬別回頭。因為這是老狼的慣用伎倆,趁著人回頭露出喉嚨破綻時,一口咬住人的喉嚨,將人吃了。似這等情況,經驗豐富的獵人的解法是抓緊狼的雙爪,將狼背在背上,挺直脖頸,不讓自己的命門破綻被老狼咬到,繼續往前走,莫回頭,走著走著,總會遇到前頭有磕狼的石頭和大樹的,而後對準了,用力往石頭或大樹樹幹上摔去,即便摔不斷狼脊樑也能將其摔個半死,困局自然得解了。

“所以,既然允了府尹大人,要去內務衙門門口鬧,我哪裡還敢回頭?”小丫頭湯圓小聲說道,“其實,若沒有答應府尹大人的話,他們給賠罪錢,我大抵會將這個當成阿爹的撫卹銀錢直接收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懶得麻煩的。可方才聽馬雜役說的,那兩個管事,啊呸!是那兩頭狼的賠罪錢當著我的面最多也確實只加到了我阿爹體恤銀錢的八成,餘下的兩成說什麼也不肯再加了,當時我還不懂為什麼餘下兩成他們死也不肯加,現在才知道原來他們打的是逼我回頭再去同他們打交道這個主意。眼下想想,若是當時府尹大人不在,他們哪裡又會給我什麼賠罪銀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數情況下,升斗小民都會選擇忍讓的,若不然,這長安城尋常百姓一張戶碟要等個七八年之事也不會成習以為常之事了。湯圓自也屬於升斗小民,沒那麼多閒工夫耗著,可雖同樣屬於升斗小民,卻又各有不同。

“那時沒想那麼多,只是覺得答應了府尹大人,便要說到做到,畢竟大人那麼忙,特意為我的事跑一趟,我怎能辜負大人的一番心意?”湯圓說到這裡,捂了捂臉,顯然有些不好意思了,“方才馬雜役誇我好人有好報,我都有些臊得慌,因為只是想著要完成自己答應的事罷了,全然沒想過那麼多,更沒想過好人有好報什麼的!”

“雖然沒想那麼多,可我們湯圓將事情辦好了也是事實,更何況說到做到,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言出必行亦是一種美德!”溫明棠說著將備好的菜推到了一旁,抬頭看向公廚外頭,天還未亮,便主動晃進大理寺公廚院子的阿乙,“當然,認真、踏實什麼的亦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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