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學者的二次元》第二千零九十八章 開拓之始!設遼州,公孫瓚封王(2)

作者:九世木魚1·2025-06-11

所謂的五十制,指的是五個縣為一郡,十個郡為一州的州郡制,七七制的部分,則是以七個縣為一郡,然後七個郡設一州。

這種介於大州和小州之間的州郡制,最後成了《帝望》王國級勢力最常用的州郡制。

也就是說,《帝望》的州郡制,主要可區分為諸侯與諸侯王等公國級勢力所使用五五制、諸侯王國與王國級勢力所使用的五十制和七七制,以及王朝與帝國級勢力所使用的雙十制。

諸夏令所頒佈的,有關於大州、小州、大郡、小郡之分級,便是基於州郡制中的五五制和五十制。

一百三十六個縣的領地,足以劃分成五個小州,或一個大州加三個小州,又或兩個大州配一個小州。

可不管怎麼算,都滿足了【開拓三小州(七十五個縣)之領地,封蕃王(儀同諸侯王,可自行冊封虛侯和列侯,以及三品(不含)以下的官職)】的標準。

只不過,公孫瓚並沒有劃分出這麼多個州,而是照著沐雲的做法,原三韓百濟和高句驪的疆域,依照大漢帝國的體制設立大州。

因為他知道,憑公孫氏的底蘊,已不足以支援他更進一步。

至少,在他將原三韓百濟和高句驪的內部問題給梳理好以前,他沒有繼續對外動兵的資本。

重點是,公孫瓚要想進一步擴張,只有一個目標,那就是北方的肅慎,而在他將領地的內部問題處理好的時候,肅慎應該也已參與大漢帝國和鮮卑之間的戰爭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公孫瓚去打肅慎,只能獲取戰功而不能獲得領地。

這也意味著,除非大漢帝國戰敗,亦或公孫瓚改走海外路線,否則公孫瓚的領地只能這麼大。

有鑑於此,公孫瓚才會選擇直接設立大州,繼續當大漢帝國的封疆大吏。

值得一提的是,公孫瓚在拿下高句驪以後,並沒有直接放出戰報,而是繼續將戰報壓著,然後趁著戰報還未釋出的期間,屯兵於原高句驪和肅慎的邊界,並建立起城牆等防禦工事。

在《帝望》第十一年的三月中旬,餘夫和肅慎參戰後不久,公孫瓚連克三韓百濟與高句驪,正式封王(蕃王)的訊息傳開,舉世譁然。

………注意!以下非本文,大夥兒看看就好………

從第三十二章開始挖的坑,這兒總算是埋上了……(笑)

木魚在這裡解釋一下,在漢朝(西漢)十三州當中,僅有涼州和幷州的縣僅有四十四個,數量不足五十。

那是因為司州,也就是後來的司隸與雍州,在歷史中曾兼併涼州和幷州的郡縣。

也就是說,若將其兼併的郡縣歸還涼州和幷州,這兩個州的縣,數量也在五十個以上,符合木魚在本文中所提到的,第二檔的大州州郡制。

是的,沒錯!公國(諸侯國)級勢力,用的都是五五制的小州州郡制,諸侯王國級勢力,則是五五制與五十制(七七制),大州和小州州郡制並用,到了王國級勢力,則統一使用第二檔的大州州郡制,也就是五十制和七七制。

至於帝國級勢力的部分,則是第一檔和第二檔的大州州郡制並用,小一點的州採五十制和七七制,大一點的州採雙十制。

除此之外,什麼級別的國家,得有多少個州,然後要有多少個大州,諸如此類種種,都是有定數的。

《帝望》裡的公國、諸侯王國、王國、王朝和帝國的國土大小,便是基於這些設定計算出來的。

從這些設定中,就看出公孫瓚採用雙十制來立州,到底意味著什麼。

《博二》這本書,歷史的發展軌跡雖會與既有的歷史存在差異,可其人物的性格那些,還是會依照大家既有的認知,也就是三國志,乃至於三國演義等著作的描述來作為依據,不會隨意地進行改編。

公孫瓚雖然性格等方面,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可他對漢室的忠誠卻是不容置疑的,這也是木魚會讓他在本文中扭轉自己的命運,然後僅設一個遼州的最主要原因。

當然,這只是木魚的一家之言,大夥兒看看就好,無須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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