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裡的愛情故事》第264章 痴戀(25)(1)

作者:愛吃文君嫩綠的冷哥·1個月前

秋老虎賴在九月不走,正午的日頭曬得磚縫裡的草都蔫了。林秀蹲在花架下給新栽的薔薇澆水,指尖剛碰到泥土,就被燙得縮了回來。

“我來吧。”李建國搶過她手裡的水壺,往花葉上灑了點水,又把水壺往陰影裡挪了挪,“土燙得能煎雞蛋,你別碰。”他蹲下來時,後頸的汗珠順著脊樑骨往下滑,在粗布褂子上洇出深色的印子。

林秀看著他專注澆水的側臉,忽然想起開春時他在花架下釘木條的樣子——那時他也是這樣,不讓她沾一點累,說“女人家的手是繡花兒的,不是摸錘子的”。她伸手替他擦了擦汗,指尖觸到他皮膚時,他像被燙著似的抖了一下,抬頭看她的眼神卻亮得像藏了星子。

“下午去鎮上扯塊布吧。”林秀說,“你那件褂子袖口磨破了,得換件新的。”

李建國直起身,低頭瞅了瞅自己的袖口,果然有個小破洞,邊緣卷著毛邊。“還能穿,”他撓撓頭,“省點錢給你買絲線,上次你說蘇州來的金線缺貨了。”

“絲線不急,”林秀拽著他的胳膊往屋裡走,“你穿破褂子去給供銷社送繡品,人家該笑話咱了。”她故意板著臉,心裡卻軟乎乎的——他總把好東西先緊著她,自己的破衣爛衫卻能湊合一季又一季。

鎮上的布店老闆是個眼尖的老太太,見他們進來就笑:“秀丫頭又來給當家的扯布?”她從櫃檯底下翻出塊藏青色的卡其布,“這料子結實,做褂子耐穿,昨天剛到的,給建國做件正合適。”

李建國摸著布料,又捏了捏口袋裡的錢,小聲問:“貴不?”

“不貴不貴,”老太太眯著眼笑,“看在秀丫頭的面子上,算你便宜點。再說了,你倆的繡品在鎮上都出了名,往後多給我留幾塊桌布就行。”

林秀選了塊帶細格子的棉布,又添了幾尺碎花布:“這塊給你做件夾襖,天冷了穿。”她把碎花布往李建國懷裡塞,“這個給小石頭做件小褂子,他娘上次還說謝咱的繡樣呢。”

李建國抱著布,手指在格子布上摩挲——這料子滑溜溜的,比他身上這件粗麻布舒服多了。他忽然想起林秀剛嫁過來時,穿的那件藍布褂子洗得發白,卻總說“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

“咱也扯塊好料子給你做件旗袍吧?”李建國忽然說,聲音有點發緊,“上次在縣城看見供銷社的櫥窗裡掛著件,水紅色的,你穿肯定好看。”

林秀的臉“騰”地紅了,搡了他一把:“老沒正經的,我要那幹啥?”嘴上這麼說,心裡卻像揣了塊糖,甜得發慌。

回村的路上,李建國揹著布包走在前面,腳步輕快得像踩著風。林秀跟在後面,看著他寬厚的背影,忽然喊:“建國。”

“哎?”他回過頭,陽光落在他臉上,汗珠閃著光。

“等咱的繡品廠開起來,”林秀抿著笑,“就去拍張照片,你穿新褂子,我……我穿旗袍。”

李建國愣了一下,隨即笑得露出了牙,快步走回來攥住她的手,掌心的汗把她的手都浸溼了:“真的?”

“真的。”林秀仰頭看他,眼裡的光比日頭還亮。

路過後山的野薔薇叢時,李建國忽然折了枝開得正盛的黃薔薇,笨拙地別在林秀髮間。“好看。”他小聲說,耳朵紅得像火燒。

林秀摸著髮間的花,忽然想起去年這時,他也是在這兒,把第一朵野薔薇別在她頭上,說“比城裡的絹花好看”。原來日子就是這樣,從一朵花到一塊布,從破褂子到新旗袍,慢慢攢著,就攢出了蜜來。

傍晚收工時,林秀把新扯的卡其布鋪在炕桌上裁剪。李建國蹲在旁邊燒火,眼睛卻直勾勾地盯著她手裡的剪刀。

“看啥呢?”林秀笑著問,“怕我剪壞了?”

“不是,”李建國撓撓頭,“我在想,等你把褂子做好了,我就去跟支書說,把村東頭那間舊倉庫租下來,咱的繡品廠就開在那兒。”他往灶膛裡添了根柴,火苗“噼啪”響,“到時候讓二丫她們都來學,你當師傅,我給你們當跑腿的,管送貨。”

林秀手裡的剪刀頓了頓,抬頭看他——夕陽從窗欞鑽進來,在他臉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光影,他眼裡的期待像剛點燃的篝火,旺得很。

“好啊,”她低下頭繼續裁剪,聲音輕得像嘆息,卻帶著藏不住的歡喜,“那我可得把這褂子做得結結實實的,好讓你穿去跑生意。”

灶膛裡的火越燒越旺,映得兩人的影子在牆上搖啊搖,像兩叢依偎著的薔薇,根纏在一起,花也開在了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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