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朕准你當鹹魚了嗎》第563章 不戰而屈人之兵?交給我,嚇都要嚇死他(2)

作者:毛神大大·1個月前

……

“諸位,朝廷有令!”

咸陽城各地的告示處,一隊隊的官兵,拿著告示,貼到了告示欄之上,將附近的百姓全都招攬了過來。

“朝廷有令,准許百姓經營製造,任何人不得阻攔。”

“不過!百姓們經營所創之工物,不得自行售賣,只能賣給朝廷與權貴們,違令者,當有重罰!”

“且!若是朝廷和權貴們收購的價格不合,百姓可不與之交易,任何權貴不得強買強賣,若有違抗者,可向朝廷檢舉!”

一則則的政令釋出下來,讓百姓們全都為之一震。

臥槽?

啥情況啊?

這前段時間不剛剛才說的,那些士族老爺們不讓百姓們經商嗎?

而且聽說,那陳家莊的百姓,繼續經營,還被一幫士族老爺們打了一頓!

搞得人心惶惶的……

怎麼一轉眼,朝廷反而又發下政令出來,准許百姓們繼續經營了?

只不過,這經營和製作的東西,不能夠擅自售賣,只能賣給朝廷或者權貴們?

這……

“這朝廷的意思是,咱們又能繼續做工了?”

“那當然是能了,朝廷不是都說了嗎?”

“只是咱們不能夠自己拿出來賣,得賣給朝廷和權貴們?”

“哎,這樣也好也不好……咱們不能自己賣,可,萬一朝廷和老爺們,要的價格太低,咱們不夠本,那該怎麼辦?”

“嘶,這話是隨便說的嗎?噓,萬一被老爺們知道了該怎麼辦?”

“這,這朝廷不也是說了,價格太低咱們就不用賣了?不讓強買強賣了!”

“不讓強買強賣,那賣不出去,咱們不也是這樣虧本嗎?”

“這倒是……”

聽到那人的話,眾人頓時一震面面相覷。

當然,其實這最後兩條,並不是馮去疾寫上去的。

因為,以他的角度,他肯定不會想著讓百姓們去檢舉那些士族和權貴。

這一個政令,馮去疾制定之後,上呈到了內閣,馮徵直接大手一揮,加了兩條上去。

若是權貴們敢於強買強賣,故意壓低價格,讓百姓得不到好處更過不下去,那就直接可以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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