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用的是“迷魂幻咒”,也叫“迷魂幻境”。
這是一種幻術,施術者可以為被施術者構建一個幻境,大多數時候,這種咒術是用在戰鬥當中的,趁著中招的對手沒有反應過來,而制對方於死地。
但是,現在我要用幻術解開小英的心結。
幻境當中,我抱著小英,在治安所的休息室。
“小英,我帶你走。”
隨後,我拉著小英的手,推開門口的兩個女治安員,一路狂奔逃出治安所。
為了避免被追蹤到,我們兩個不敢坐車,也不敢使用電話。
只能往深山裡跑。
山裡的環境非常惡劣,每天為了解決吃喝的問題,都要耗費大半天的時間。
我以為這樣,小英會後悔放棄,在這期間我也沒有碰她的身體。
我們就在山裡躲了半年,並沒有家裡人或者治安所的人找過來。
由於天氣冷了,山裡的食物也更加難找,我們只能離開深山,前往城市,準備找一份工作謀生。
身無分文,我們只能找包吃包住的工作。
最後,我們在一個飯店找到了服務員的工作,一個人一個月六百塊,包吃包住。
小英負責在前廳上菜擦桌子收拾餐具,而我被分配到廚房,洗碗擇菜。
雖然每天工作都很累,但是小英卻樂此不疲,我們在這裡一干就是一年。
平時我們省吃儉用,這一年我們存下了一萬塊錢。
隨後,我們從飯店辭職,輾轉到了南方,找了一家工廠,流水線的工作雖然枯燥,但是工資卻高了很多。
如果多加一些班,一個月可以掙到三千多。
當然,工廠裡只管住宿,吃飯要自己花錢。
我們在工廠裡幹了兩年,平常除了必要的生活開支,小英把錢管的很嚴,兩年時間,我們的存款已經有五萬塊。
但是,這三年多時間裡,我們兩個幾乎沒有買過新衣服,沒有去飯店吃過飯。
每天在工廠食堂吃的也都是素菜饅頭。
作為施術者的我,雖然知道這一切都是幻術,但也都有些堅持不下去了,但是小英卻每天都過的非常開心。
在工廠工作的第二年年底,小英提出了要結婚,當然,沒有家人的認可,我們的結婚就只能領個結婚證,婚禮也沒辦法辦。
其實,我知道小英要求結婚,只是想要和我真正的在一起。畢竟,幻境中的三年,我並沒有碰過她,一直都是和她分房睡的。
面對她的要求,我只能同意了。
我們拿著身份證,偷偷回到鎮上的派出所,補辦了戶口本,這才在當地民政局領到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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