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你兩眼放光,思考著如何帶著這個光團般的寶物離開軒黎的時候,這光團在此刻裂開了……
分裂之後,你被九個純白色與五個土黃色的光團圍了起來,也是在此刻,見到這十四個糰子的你雙眸浮現出了一幅繁複的紋路。在這些紋路亮起時,你的意識也跟隨著進入到了一個未知之地。
在那裡,你體驗了先天神靈“幻光”的前半生,也終於得知了這些光團的由來。也是在獲得這些記憶的時刻,光團與你突然變得親和了起來,彷彿找尋到了自己等待已久的主人。】
【只是這種感覺僅維持了一瞬,以重瞳破除虛妄,那試圖改善你的後來者記憶不再能夠影響你,你的意識在此刻堅如磐石,不為一切外相所牽制】
【光團與自己的主人何其熟絡,你的這個變化根本瞞不過它。但在它察覺到這一點時,你卻完全不似此前被光團圍起來的木訥,以更快的速度對其詠念起了記憶中的“成光語”。唸完之後,便有一條粉紅色絲線將十四個光團全部連線了起來,好似串成了一串手鍊,也將光團的自我意志束縛了起來……】
【難怪無論是雙龍佩還是重瞳本命都沒有向你預示危險,竟是這東西本就無法對你造成什麼實質性傷害。而想起幻光的記憶,你的臉色也不由得多了一絲笑意,這東西對你可太有用了!
雖然幻光非是最強的一字神行列,在二字神中也不算很強,但他在諸神時代的部分記憶還是很有用的,其中不少東西雖說都被如今的人透過古遺蹟傳承所獲,但也還有部分沒有被披露的。這些資訊,也許道宗本就有,只是不被公示,畢竟你的這種經歷也非是無法複製。
但現在你也對諸神時代有了一些瞭解,所以對諸神的資訊再也不是兩眼一抹黑。就連前不久你才從瞿黎獲得的青煞九意花,從笙黎帶走的紅黃色土塊,也都有了一些猜測。】
【從幻光的記憶來看,這十四個光團便是祂的本源之物,分別代表著“幻光”與“遁光”。前者是神靈幻光的本命能力,可扭曲光線,以製造出堪比真實的幻境。即便目標的神魂力量遠強於自身,依舊無法勘破,也無法判斷出這是不是幻境。
之前你記憶入腦時並非是這九個純白色幻光光團在發揮作用,否則就算是重瞳的破除虛妄,也無法給予你幫助,你只能憑藉經驗進行判斷,這也是幻光神靈在諸神時代賴以生存的能力。
遁光則是以前者為衍生的依附神能,其原理也是建立在光線改換的基礎上,能夠透過光線改換自身的身形與樣貌。甚至於,若不想被人看見,都可以做到與周身融為一體,徹底“隱身”的地步!】
【擁有九個純白色的幻光光團,你便可同時對九個目標製造幻光之境,以此影響他人的舉動。
儘管這是一個不帶任何攻擊能力的力量,但你卻一點不嫌棄,在你的腦中已經多出了許許多多以此展開的戰鬥方式。在此能力加持下,即便是與瞭解你的對手戰鬥,幻光也能給予你幫助。
因為對方要面對的,是看起來多了一個的你,且此種幻境連神通術法等一切都可以模仿的一模一樣。模仿的速度過快,便是優勢,哪怕對方能夠判斷一次兩次,也總有失手的時候。至少,該能力也能大大增加對手的敵人的負擔。】
【至於遁光,原本也是九個來著,後因幻光與另一位先天神靈的戰鬥,而被擊碎了四個。這種事情其實常有,雖然你得到的記憶不完整,但也有過數個片段的損壞。不同的是,這一次沒等幻光緩慢恢復,便趕上了諸神黃昏量劫,身死道消並被丟入了殞神地中。
五個遁光光團,可讓你在除自己之外,還幫助其他四人改換樣貌。如果不存在另外四人,你也可以憑空製造出四人。說實話,遁光光團的能力與你斂息吞雲在道極之後變化的方向很相似,兩者的能力有所重疊。且你自認為自己用的斂息吞雲要比遁光光團更好用,遁光做不到的,你使用斂息吞雲便可以辦到。
但此能力也並非一無是處,對於你這位精通改換身形的大戶來說,它都能得到你的認可,證明其改換身形的能力其實不算差。你自己或許用不到,但卻可以考慮將它們交給其他人。
如遠在三清天的葉星、亦或是留在清明何童天的葉辰。前者若是能夠有此遁光護身,應能憑此能力而大大提升生存機率。葉辰則可以在你離開清明何童天的時候,藉助遁光光團變成你的模樣,以迷惑他人。
尤其是現在的你已經不需要考慮本源結晶的問題,只差權能的領悟即可嘗試突破……有此光團在,到時候你大可來幾次“狼來了”的故事……】
【第二千一百萬零七千五百二十一年,這已經是你進入殞神地的第四年,殞神地也開始在此刻發生變化,那些暫時消退,蘊含神靈怨念的煞氣又開始重新匯聚。察覺到這一點後,與霄待在一起的羽焰離不由得為你的安危開始擔心。
距離你離開安全的區域已經過去了兩年時間,但你還是沒有出來,也不知你是真的一點事情沒有,還是已經出了意外。畢竟以此地就連先天神靈都可以傷害,內裡有許多怪東西,就算真是帝境強者進入,一個不慎也是有很大的生命危險的。】
【想到這裡,羽焰離看了看離開殞神地的出口,只得嘆了一口氣先離開。就她的實力,連進入危險區域都不敢,留在這裡也幫不到你什麼忙,真留在這裡等你也沒有意義……】
【同一時刻,自離開軒黎之後,你又接連進入了“復黎”與“懨黎”等兩個區域。前者屬實是兇險萬分,那是一片由“刀山”組成的區域,所有靠近的人都會受到那已然凝聚為刃的煞氣攻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