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第431章 “李叔叔”的陷阱:1994年吉林市女童失蹤案偵破紀實(2)

作者:幸運小溪水·8個月前

匿名信的出現讓案件性質變得複雜。信中使用的“制服”、“瓶裝”等專業用語,暗示寫信人很可能從事衛生防疫工作。王海濤再次將目光投向李桂明。

如何突破?關鍵就在筆跡鑑定上。但李桂明十分警惕,近期很少動筆。專案組精心設計了一系列方案:

先是請同事找他代寫告狀信,被拒;

又安排單位讓他負責出黑板報;

組織全員“普法考試”讓他親筆答卷;

派他外出調研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同時,專案組從檔案室調取了李桂明歷年書寫的所有材料。最終,三萬餘字的筆跡樣本被秘密送往鑑定專家手中。

儘管省廳初步鑑定發現相似特徵,卻無法做出同一認定。

1997年5月27日,王海濤帶著全部材料來到全國權威的文檢專家賈玉文辦公室。

賈玉文將匿名信、三張字條與厚厚一摞樣本鋪滿案頭。

他敏銳地注意到,所有材料都經過精心偽裝,但某些標點符號的書寫習慣卻暴露了蛛絲馬跡。

特別是冒號和歎號的特殊寫法,在不同材料中呈現出驚人的一致性。

連續三個晝夜,賈玉文伏案工作到凌晨。在放大鏡下,每一個偏旁部首、每一處筆順搭配都被反覆比對。

5月30日,鑑定書正式出具:匿名信與三張字條,均為李桂明書寫。

拿到鐵證,專案組立即收網。但審訊室裡,李桂明依然負隅頑抗。

“會左手寫字當然沒罪,”審訊員王靜愷不急不躁,“但有人用左手寫字犯罪呢?”

當警方將普法試卷、調研報告、黑板報底稿一一擺出,特別是出示了全國最權威的鑑定結論時,李桂明的心理防線開始鬆動。

直到王海濤輕描淡寫地提到:“你寄信時,忘了鑰匙和掏耳勺吧?”

這句話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李桂明長嘆一聲:“自作孽,不可活。”

隨著李桂明的供述,三年前那個中午的真相終於浮出水面:

1994年10月17日上午,李桂明以母親家幹活為由請假,製造不在場證明。11點05分,他偷偷溜出,換裝後打車來到學校門口。

11點25分,放學出來的張筱晨被“李叔叔”叫住,被告知“爸爸請你吃飯”。天真無邪的女孩毫無戒心地跟著上車。

11點50分,李桂明將女孩騙至家中,殘忍地掐死了這個稱呼他“叔叔”的孩子。僅僅六七分鐘,一個鮮活的生命在碗櫃後悄然消逝。

12點整,他已回到母親家繼續幹活;12點40分,他“偶遇”了正在尋找女兒的張科長。

更令人髮指的是,結案後李桂明親口承認,他原本計劃對張大志後來出生的小女兒再次下手,“想等她長到十歲之後再動手”。

人性的惡,在這個看似普通的防疫站職工身上,展現得如此淋漓盡致。

1997年10月,一聲槍響為這起歷時三年的案件畫上句號。李桂明帶走了他的罪惡,也留給世人沉重的思考:有時候,惡魔就藏在最熟悉的人中間。

而那個秋天中午放學的小女孩,終於可以安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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