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初步檢驗,這些血跡均為人血,且來自不同個體,足以證明這裡就是曹亞祥作案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
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刑警們在曹亞祥家中的隱蔽角落,搜出了大量女性物品:
各式各樣的金銀首飾、女式皮鞋、女用手提包,還有多件女性衣物,另外還有一臺來路不明的錄放機,以及幾盒錄影帶。
這些物品,無一例外,都是受害者的隨身財物,被曹亞祥洗劫後藏在家中,成了他罪惡的鐵證。
隨後,便有了開篇臭水溝打撈屍骨的一幕,26塊屍骨的數量、狀態,與曹亞祥供述的五起案件完全吻合,案情看似已經塵埃落定。
可細心的刑警在核對屍源身份時,再次發現了新的疑點:
打撈的五具屍骨中,並沒有此前失蹤的方某和王某,而這兩名女青年,失蹤前都與曹亞祥來往密切。
顯然,曹亞祥還隱瞞了兩起命案,專案組當即拿著搜出的物證,再次對曹亞祥展開審訊。
此時警方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審訊佔據絕對主動權,當民警拿出搜出的錄放機,讓方某的家屬辨認時,家屬當場確認,這臺錄放機正是方某家中的財物。
鐵證面前,曹亞祥再也無法抵賴,只能如實交代了殺害方某、王某的全部罪行。
28歲的方某,與曹亞祥是同廠工人,兩人平日裡來往頻繁,關係超乎尋常。
方某曾向曹亞祥借3500元,給親屬做生意週轉,後來曹亞祥催要借款,方某無力償還,便將家中的錄放機拿到曹亞祥家中抵押。
曹亞祥見方某遲遲還不上錢,心生歹意,殘忍將方某殺害,事後分屍拋屍。
36歲的王某,是瀋陽鑄造廠的單身女工,曹亞祥與前妻離婚後,王某便與他姘居在一起。
曹亞祥對外謊稱王某是自己的妻子,可他根本沒有和王某結婚的打算,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
天真的王某信以為真,多次催促曹亞祥辦理結婚手續,糾纏之下,曹亞祥心生殺意,用同樣的殘忍手段將王某殺害。
這兩起案件,曹亞祥特意更換了作案地點,沒有在豔粉街的住處下手,而是選在於洪區楊土鄉冶金修配廠宿舍的臨時簡易房內。
拋屍地點也換成了遼中縣茨榆坨鎮和瀋陽長客西站的公廁,試圖以此混淆警方視線,掩蓋自己的罪行。
至此,曹亞祥的全部罪行浮出水面:
從1995年3月殺害王某開始,到1995年8月5日殺害任某,短短四個月時間,他先後以交往、接送、借錢等名義,將七名女青年騙至住處或臨時居所,姦淫後洗劫財物,再殺人碎屍、拋屍滅跡,手段之殘忍、心腸之歹毒,令人髮指。
更讓人憤怒的是,面對民警的審訊,曹亞祥毫無悔意,甚至荒唐地辯稱自己是“為社會除害”。
聲稱被害的女青年都是“三陪小姐、暗娼”,沒有一個好人,所以自己才痛下殺手。
可事實上,七名受害者中,有踏實的工廠女工,有本分的單身女性,大多與他相識,甚至對他毫無防備,他的這番說辭,不過是為自己的罪惡找的拙劣藉口。
為了掩人耳目,曹亞祥在作案後,還特意耍了個小聰明,1995年9月初,他以復婚為幌子,將已經離異的前妻接回住處,試圖用“家庭和睦”的假象,掩蓋自己連環殺人的罪行。
可他的這番操作,在辦案民警眼裡,不過是弄巧成拙,反而讓他的反常舉動更加明顯,進一步暴露了自己的心虛。
瀋陽市刑警一大隊大隊長王德臣針對這一細節分析道:“曹亞祥以為接回前妻,就能偽裝成正常人,掩蓋自己的罪行,實則是欲蓋彌彰,反而讓我們更加確定他心裡有鬼。”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妄圖犯下滔天罪行、又想掩蓋真相的人,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逃不過警方的火眼金睛。
曹亞祥連環殺人案,案情惡劣、手段殘忍、影響極大,經瀋陽司法機關審理,最終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曹亞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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