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一不小心,我又上教科書了》第3695章 單飛後我成了頂流(12)(2)

作者:偶蔥·10個月前

她長期跟蹤、騷擾顧陌。

事發當天,她混入活動現場,在顧陌從後門出來時,突然就推倒了顧陌。

顧陌當時被推倒撞到了頭,呼吸一度停止,生命垂危。

後來突然詐屍醒來,行為不受控制才毆打了李某。

毆打過程中,李某身上藏著的管制刀具、硫酸等物也掉了出來,足以證明她是有預謀的謀殺。

“這根本不是粉絲見偶像的激動行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傷害事件。”

顧陌的律師在法庭上陳述,“我的當事人長期受到被告的跟蹤騷擾,多次報警但收效甚微,事發當天,被告攜帶危險化學品和管制刀具,且已經對我的當事人造成永久性傷害,這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甚至謀殺未遂。”

對方律師試圖以“被告人年紀小,只是一時衝動”為由進行辯護,並堅持聲稱那瓶液體只是“普通飲料”,但面對確鑿的證據,這些辯駁顯得蒼白無力。

經過數輪庭審,法院最終作出判決:顧陌的防衛行為過當,需賠償對方十萬元。

而李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未遂,因未成年免於刑事處罰,但需送入少管所接受教育矯正,並賠償顧陌二十萬元精神損失費。

也就是說,一場官司打下來,李家不僅沒得到預期的鉅額賠償,反倒欠顧陌十萬元,還讓女兒有了案底。

判決結果出來後,李家表示不服,再次透過媒體發聲,指責顧陌“身為公眾人物與未成年粉絲計較”,“沒有包容心”。

這次,沒等顧陌回應,輿論已經開始出現反轉。

【看完判決書我震驚了,這根本就是謀殺未遂啊!】

【之前罵顧陌的人不出來道個歉嗎?】

【未成年就可以為所欲為了?酸性物質啊!那是要毀人一輩子的!】

【顧陌太剛了,居然真的硬剛到底】

顧陌在判決後首次公開接受了一家媒體的電話採訪。

記者問:“對於判決結果,你滿意嗎?對方家長說你太過計較,沒有偶像應有的包容心,你怎麼看?”

電話那端,顧陌的聲音清晰而平靜:“首先,我很感謝法律給出了公正的判決,其次,我想提醒所有人,我已經退團了,不再是偶像,所以我不需要按照偶像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當一個人試圖傷害你,無論她多大年紀,是什麼身份,你都有權利保護自己,有權利追究對方的責任。”

記者追問:“那你會接受對方的道歉嗎?如果她們道歉的話。”

顧陌輕笑一聲:“道歉?她們至今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只是因為判決結果不利而心有不甘,我不需要這樣的道歉,至於那十萬元賠償,我會全部捐給反跟蹤騷擾公益組織。”

採訪內容一經發布,立刻引發熱議。

不少人開始反思偶像與粉絲關係的邊界,討論私生飯行為的危害性。

甚至有一些法律專家藉此案例科普起正當防衛的界限。

然而,星芒女團的死忠粉絲們並不買賬。

在她們看來,無論真相如何,顧陌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團隊的背叛。

【說得冠冕堂皇,不就是為自己開脫嗎】

】歌打主首幾那去失會麼怎芒星,是不要【

】吧心地穿糊趕,心噁就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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