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活基本上都不用他幹,地裡的活基本不讓他伸手。
別的孩子上學,他就上學,放學後寫完作業,基本上就是玩,根本沒有任何煩惱。
有大伯自然也有二伯,二伯母,他們兩人生了兩個兒子,對原主這一個小弟也很好。
二伯家的老大比原主大一歲,老二比原主小一歲,和他也能玩到一起去。
原主的父母把原主扔到老家後,就徹底把他遺忘了,彷彿他根本不存在一樣。
而原主,對自己的爸媽也沒有什麼印象。
原主是1953年出生,等原主高中畢業的時候,高考已經取消。
那一年,他接到父母寄來的信,說給他在城裡找了一個物件。
對方是一名軍人,家裡條件很好。
想讓他相看一下,在看看能不能再在城裡找個工作。
這封信寫的很是誠懇,似乎是真心想要彌補對原主多年的虧欠。
原主大伯雖然捨不得自己養了十八年的孩子,在不捨得,他還是勸他過去看看。
畢竟這個年代人人都向往城裡的生活,條件再差也比農村要好一些。
原主就這樣離開了老家,可是在原主自從離開後,就再也能回來。
他到了城裡後,見到的全都是陌生人。
爸爸媽媽,哥哥妹妹,所有人對於他來說都是親近的陌生人,而他們對原主也不親近,幾乎當他不存在。
給他介紹了一個物件,把對方誇的天花亂墜,彷彿就是天上下凡的仙女,好像他能娶對方就是高攀。
女方姓張,叫張豔,長得倒是人模狗樣,看著還不錯。
和原主見過一次後,就直接提出結婚。
原主還沒有反應過來,兩人就這麼把婚事定了下來,而且婚期很近。
兩人結婚當天,張豔就藉口軍隊醫院比較忙,當天下午就返回了醫院。
原主沒有多想,軍人嘛,隨時隨刻都有任務,更何況還是軍醫院的醫生。
自從和張豔結婚後,他的工作還沒定下來,只能在家裡幫著做做家務,照顧一下家裡的老人,可是沒等多久,雲峰就接到張豔隨軍出任務犧牲了。
原主直接懵了。
張家父母傷心痛苦,他們直接遷怒到原主身上,覺得是原主剋死了自己的女兒。
原主被說多了,心裡也煩悶,出門散步的時候,正好遇到兩個小孩子在河邊玩,掉到河裡。
他二話沒說跳下去救人,那兩個孩子是被救上來了,可是他自己卻在沒上來。
原主再死的時候,還在擔心老家的爺爺奶奶,大伯大伯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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