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時代:開局在港島血祭煉屍!》第176章 以逸待勞的陽謀?姜家的臘肉生意!(2)

作者:鹹魚只會咸·2025-06-21

所以在知府看來,這完全就是一個陽謀,逼著他要出兵去剿滅這夥反賊,再聯想到那夥反賊躲在了山裡,顯然就是已經佈下陷阱,就等著朝廷大軍上鉤了。

這就是三十六計中的以逸待勞。

但明知如此,知府也只能選擇這麼做,除非他不想要自己的烏紗帽,甚至是人頭了。

畢竟現在出兵,如果真的中計,大不了就是失敗,死的是那些大頭兵,而知府最多算是個失誤,能力問題,但要是敢不出兵的話,那可就是態度問題了。

在自己死和別人死之間,他毫不猶豫的選擇了讓別人去死。

“多事之秋啊!”

知府不由得嘆了口氣。

......

“道長,前面就是姜家了!”

在知府長吁短嘆,覺得被人算計的時候,始作俑者正站在一處山丘上,眺望著遠處。

李有為站在他身旁,指著一處說道。

姜家沒有住在鎮上,而是在自家的莊園和大宅裡,遠遠看起來冷清的很,只是門口的牌坊引人注目,上面還有三個大字:大方伯!

“難怪能成首富,這姜家也是闊過的啊!”

趙善感慨了一句。

要知道牌坊這玩意可不能亂立,只能由朝廷來立的,而姜家外面立著的大方伯牌坊,就意味著家裡曾經出過布政使一級的高官,才有資格立這個牌坊。

而古代的布政使,放在後世就是省長,而且權力還猶有過之。

姜家出過這等人物,成為這附近的首富也就不足為提了,難怪就算嫡系只剩下父子兩人,也沒被徹底吞掉,好歹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算是官府也要給幾分面子的。

“闊過是闊過,但做這等生意的,也活該要斷子絕孫。”

李有為在旁邊露出冷笑。

姜家從事的是臘肉生意,但這個臘肉,可不是吃的那種,而是將蠟塗抹在人的身上,將其製作成蠟人的一種技術。

古代可沒有蠟像館這種地方,那為什麼還會有人買,甚至讓姜家大發其財?

實際上這些蠟人,是一些用來祭祀甚至陪葬的道具,作用相當於是紙人,但實際上卻又是由人類做成的,相當於是一種變相的人祭了,但蠟人能算是人嗎,只能說如算。

所以這些蠟人深受達官權貴的喜愛,這才是姜家發家致富的真正原因。

而用來製作這些蠟人的目標,來源很多都是一些流民,或者買來的奴婢,有些甚至要求用活人來製作蠟人,用來陪葬。

因此李有為才說這生意是斷子絕孫。

“傳令,碾進去!”

趙善卻只是淡淡的一抬手,下達了命令。

他才不管這姜家做的什麼生意,是好人還是壞人,他只是需要對方地下藏著的那些蠟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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