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快穿凡人求生路》第1529章 閃婚閃離11(2)

作者:鹿鳴春·12天前

“何天,只要你把你自己惹下的債務分走,我就不要孩子撫養權,不僅不要撫養權,我還每月給妞妞撫養費一千五,一千五不少了,孩子能吃飯,不用喝奶粉,每月根本花不了這麼多錢,都足夠你們孃兒倆的花銷了。”

何天在電話裡大罵洪剛不是人。

“我連彩禮錢,婚前工作攢的錢全都貼裝修款裡去了,我哪裡有錢,你這是要逼死我,你從結婚之前就算計我,等我孩子生了才告訴我房子首付和彩禮都是借的,你家辦酒席都是借錢,要我來還,洪剛你就是個喪盡天良的畜生!”

“別說那些沒用的,只要你不把債務分走,孩子你就得留下,別想要!”

嶽婷有點擔心小姑子。

“不然咱們還是找個中間人,一起坐下來商量商量,這錢,咱們分擔一半就行。”

嶽婷主要是怕洪剛查賬,裝修的賬目,有點經不起查。

何天擺擺手。

“嫂子你別擔心,我有數。”

何天做足了捨不得孩子的姿態,開庭的時候,還讓嶽婷幫忙記錄在法院門口,何天跟洪剛撕扯哭罵的畫面。

等正式開庭,何天哭哭啼啼。

“我沒有錢,支付不起撫養費。”

這個法官也頭疼,現在是剛剛被銀行起訴過的黑戶,如今還在執行中。

讓她付撫養費,那不就是個概念麼!

洪剛的律師提出的每月一千五,根本就不現實。

一個孩子不喝奶粉之後,擺脫嬰幼兒時期,只要不生病,每月吃吃喝喝,最低生活標準連六百塊錢都花不到。

何況對面是一個失業的女性。

法官思來想去,駁回訴訟請求,撫養費改判四百五十塊錢。

“被告你把孩子給原告撫養之後,完全可以出去找工作,等收入穩定,有了固定住所,還是可以去看孩子,把孩子接到身邊住兩天什麼的,以後日子還長著呢!”

嘿,一不小心把法官都給演進去了,都覺得何天是個不容易的媽媽。

何天紅了眼眶,忍辱負重的點頭。

“好,我回頭就去找工作。

但是法官,撫養權是孩子父親要跟我爭的,我知道他把孩子搶過去,肯定會交給孩子奶奶撫養。

但是我知道孩子奶奶並不喜歡女孩兒,我這邊強調一下,只要我發現孩子過得不好,基本的吃飽穿暖健康讀書得不到保障,我就要起訴洪剛疏於照顧,觸犯遺棄罪!”

法官擺擺手。

“這是你的權利,原告你們還有什麼補充的沒?”

洪剛有點傻眼。

他走到法院門口都還在等何天鬆口,結果竟然就這麼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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