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從七零年代開始》第111章 收養到了白眼狼(1)(2)

作者:千千絲結·2025-06-22

走過去一看,居然是差不多一歲多的孩子。

因為原身不能有孩子了,所以心裡對小孩很是喜歡。

原身先把孩子帶到鎮上的派出所,可惜的是孩子太小,只能說幾句話,問也問不出什麼來。

而且經歷過DNA對比,他們縣裡沒有他親生父母的資訊。

如果找不到血緣關係的人,那就只能送孤兒院了。

在沒有找到孩子的父母之前,孩子就在派出所,原身經常去看他,也許是因為原身救的小孩,小孩表現出了很喜歡原身。

過了幾天後實在是找不到孩子的父母,原身就提出自己能不能收養孩子。

派出所查了原身的情況,經濟情況,犯罪記錄,家庭情況。

原身的條件完全符合。

所以那個孩子就被原身收養了,不知道原身要是知道會因為這個孩子,以後不僅養老錢沒有了,大把年紀了還要撿垃圾給兒子錢,過後兒子被親生父母找到後,直接就不管他了。

結果導致原身死在垃圾處理廠附近的破房子裡,不知道他還會不會收養。

但是現在原身啥也不知道,他那個時候只是欣喜自己終於有一個自己的孩子了。

原身給小孩取了個名字叫黃平安,原身希望自己這個兒子平平安安,幸福安康,不要像他一樣身體有那麼嚴重的缺陷,他這一輩子是啥都沒有指望了。

黃平安小的時候是一個很可愛的孩子,在黃平安上幼兒園的時候,原身看著平安看見電視劇裡小孩羨慕的眼神,想到別人家的孩子都讀好學校,去培訓班,要是自己以後一輩子都待在村裡,他的錢可不夠給平安以後大學的學費生活費。

原身思來想去就下定決心,出去打工一定要給平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不能讓他的兒子輸別人太多。

所以原身又去了工地幹活,為了送黃平安好的幼兒園和小學。

黃平安也爭氣,他讀書特別行,黃平安讀的書越多,對原身來說就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當然也許對那個時候的他來說是一個幸福的負擔。

黃平安大學考了個一流的大學,大學的花費就更大了。

學費學雜費一年要好幾萬,還不加上在大城市裡兩個人的生活成本,而且因為怕黃平安在學校的錢不夠用,原身每個月都會給二千塊錢,這錢還不算其他的花費。

其實原身現在賺錢沒有以前那麼輕鬆了,雖然以前也不輕鬆。

但是以前好歹工地上工資不錯,後來他年紀越來越大,工地不敢要他了。

為了供兒子讀書,原身撿起了垃圾,常寧看到這裡實在是有點無語了。

這就是沒有苦硬吃,但凡他不收養,他的錢完全夠自己養老。

或者但凡他不送黃平安去培訓班好的學校,或者就讓黃平安在家鄉讀書,原身的日子都好過很多。

但凡原身知道量力而行,但凡但凡可惜別人不是原身,原身雖然以後會後悔,但是現在卻不會。

常寧知道原身的心結,他被人揹後罵了多久的絕戶,有時候村裡人直接用黃家那個絕戶的代替他的名字。

他太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了,可惜的是他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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