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假裝害怕的躲在姚紅的背後。
程國強看著自己的三兒子也這樣,仇恨的看著自己的幾個子女。
在他心裡作為子女不管父母怎麼對待,都應該孝順父母。
就像他對待自己的爸媽一樣。
就算他媽害的他殘疾,腿瘸了就算心裡埋怨,他也不敢說出口。
要不是自己殘疾了,姚紅這樣他早就休了。
至於孩子有老婆還怕沒有孩子,村裡最不缺的就是孩子,村裡那家小孩沒有幾個。
這是他一直以來信奉的道理,但是就因為打了自己的女兒一巴掌,一家人就這麼仇視的看著他。
“你要是偏要離婚,帶走他們我不管,但是他們必須養我,不然我就告訴別人他們不孝,我看以後這幾個小兔崽子的名聲能好到那麼去。”
自己留下這幾個討債鬼,自己也養不活,留下來也是累贅,而且要是送到老程家,萬一被他媽給磋磨的不成樣子的話,姚紅一定會找他拼命的。
一旁程二哥抱著常寧,擔心他剛剛被嚇到小聲道:“小弟不要怕爸,你二哥能打的過他,二哥能保護你。”
姚紅平靜的看著程國強,她從來沒有像現在一樣認識這個男人。
他把自己和他的孩子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覺得不應該反抗他。
就像他不敢反抗丁素芬一樣。
但是姚紅知道就算這樣,程國強心裡估計也埋怨了丁素芬,因為這次受傷的不是別人是他自己。
“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讓他們不養你,如果他們想給你什麼,我是不反對,這個要他們自己同意,但是我也不想和你一起了。
如果姐弟三答應給你,每個月也只有你一個人的份,如果你給了別人,餓死了也怨不得人。”
她說這話是防止自己兒子給的糧食,讓程國強把糧食給丁素芬,但是也到時候自己豈不是會間接的養著丁素芬?
真的想都不用想。
程國強要是寧願自己餓死都要當二十四孝兒子,姚紅覺得這也不關她的事情。
那個時候她可能會覺得,這種人結什麼婚,直接一個人過得了,別禍害別人了。
程國強看向程秀蘭和程二哥還有常寧,他不覺得女兒始終要嫁人就不能養他。
看看哪些有良心的女兒,那個不是幫襯著孃家的。
程二哥和程秀蘭下意識的看著常寧,常寧點了點頭,小聲對著道:“我們三個人給一個月三十斤雜糧,一年三塊錢。”
常寧就沒有想過要程二哥不管程國強。
程二哥要參軍,人品就不能有汙點,其實要是程國強現在腿是好的話,他們幾個人就是等程國強老了給也行。
但是現在程國強瘸了,養不活自己,就必須現在給了。
常寧說出的價格在農村已經不錯了,怎麼也不能說他們沒有良心不養程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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