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筆錢,相當於張俊拉來的資金,而且是存入到小金庫的錢,隨便他動用。
可是張俊並不是這種人,他點頭說道:“文總真是仁義之人,你捐款之時,我會安排一個小型的釋出會,讓媒體記者過來見證你的慈善之舉。你捐的款,我們會專款專用,每一分錢的使用情況,都會公佈記錄在政法委網站上,做到有據可查。”
文世傑暗自苦笑。
他是變著法的想給張俊送錢,無奈張俊百般的推託。
多年的社會經歷,讓文世傑始終相信,一個官員不可能真的不貪錢,古人說,官不要錢鬼都怕,又說有錢能使鬼推磨。
張俊不接收他的錢,就表示很難和他成為真正的盟友。
而且,文世傑之所以結交張俊,並不僅僅只是為了李霞的案子,更是為了以後長遠的打算。
文世傑和張俊接觸得越多,越感覺到張俊的厲害和獨特,他看好張俊的前途,願意投資張俊,做一筆長遠的投資。
張俊現在的官級並不算太高,比較好結交,等將來有一天,張俊身居高位,那文世傑就能得到更多的照顧和好處。
這就跟古代富人資助有潛力的書生讀書趕考一個道理,賭的就是這個人的未來。
可惜的是,張俊和文世傑認識的其他官員,真的不一樣!
這也讓文世傑這個社會老油條,對張俊束手無策。
張俊不接受他的賄賂,他就不好意思開口求情,一切都只能按照正規的手續去辦理。
這次他主動提出來,捐款五千萬給市政法委,本來想著變相的給張俊送錢。
但張俊還是公事公辦,不會貪他一分錢。
文世傑話已經說出口,不好再反悔,便道:“一樁小事,沒必要搞這麼大陣仗吧?”
張俊笑道:“捐五千萬還是小事?這可是大事!我們也願意樹立文總這樣的榜樣,讓社會上的其他企業家學習。”
文世傑笑道:“那行吧,一切都聽張書記的安排。”
這時,有人過來找張俊彙報工作。
文世傑識趣的起身告辭。
張俊尋思,市委政法委雖然不是清水衙門,但比起其他部門來,能搞收入的專案也有限,如果文世傑的這筆捐款真的能到位,對政法委來說,的確是個好訊息,也能顯出張俊這個政法委書記的能耐。
現在一切都經濟論能力高低。
誰能給部門搞來錢,誰就是能力出眾的領導。
因此,張俊對這個事情,還是挺在意的。
下班之前,張俊把許昌明喊了過來同,問道:“李霞的案子有進展嗎?她有沒有招供出文世傑?”
許昌明無奈的搖頭:“沒有。這個女人像是鐵了心腸,承擔所有的責任,她說一切事情,都是她個人行為,跟其他人無關。她願意承受法律的制裁。”
張俊想了想,說道:“如果審不出更多的口供,也蒐集不到更多的證據,那就移交法院審判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