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秘書開始》第2397章 個人魅力(2)

作者:老冰棍·2個月前

何況張俊知道,反貪總局已經在行動,在調查華林縣大樓,萬一查出來一點什麼問題,那大樓的歸屬和去向,又將成謎。

張俊想要發展華林縣的規劃,很有可能泡湯。

“書記,文世傑既然有膽量承租,我相信他肯定有這個能力盈利。既然如此,我們何不租給他算了呢?一年五千萬的租金,可以很快收回大樓的建設成本。華林縣有了這筆錢,也可以儘快還清債務。”

“嗯,張俊,你這個事情,辦得好啊!”楊傳信忍不住擊掌讚歎,“那就讓華林縣市縣政府,搬出大樓吧!他們每年花一百多萬,另外再租辦公場地。這一項搞下來,每年可以開源節流幾千萬的資金!這是大好事!”

“書記,既然你也同意,那事不宜遲,請儘快通知華林縣,讓他們搬出去。同時,我們市裡也要準備和文世傑簽訂合同。”

“沒問題!我這就通知他們,讓他們在一個月之內搬走!”

不得不說,楊傳信還是很聽勸的。

只要是對的事情,用一種他聽得進去的方式說出來,他就會認可,而不是一味強勢的反對。

如果楊傳信當真剛愎自用,聽不進不同意見,也不可能坐上這麼高的寶座。

這也得益於張俊的語言藝術。

他知道對方需要什麼,害怕什麼,渴求什麼,他抓住對方的這些點,再組織語言,就能很輕易說服對方。

一個人的領導藝術,人格魅力,是足以感染身邊人的。

張俊無疑就是這樣的幹部。

他堅持自己以為對的,但也會想辦法,說服那些反對者。

政治說到底,還是利益。

只要有足夠多的利益,就能說服對方。

當然了,如果遇到那種頑固不通的老古板,怎麼樣也說不通,那就沒有辦法了。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張俊是圍繞著幹實事而努力,他不是為了鬥爭而鬥爭,他所有的鬥爭,都是為了達到做事的目的。

或許當時有人不理解他,但看到他一心只想辦事,還能把事情辦成,自然就會改變對他的看法。

不管是楊傳信,還是駱知秋,對張俊來說,都是可以合用、可以互相利用的。

張俊並不拉幫結派,他不想在自己身上打上駱氏一派的烙印,也不會成為楊傳信的人,他就是他自己,不是誰的親信和隨從。

他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和主張,有自己的想法和行動,也有自己的盟友和同志。

張俊可以自成一派,但不會成為任何一派的人。

楊傳信徹底的被張俊說服了。

他當即打電話給華林縣,語氣嚴肅的說道:“王維國,市委常委會透過的決議,你們都是在場的,我現在正式通知你,華林縣委縣政府,必須在一個月之內搬離現在的政府大樓。你們去哪裡辦公?那是你們的事!這麼多的人,連個辦公場所也找不到嗎?那就去大街上辦公好了!一個月不夠?我給你兩年夠不夠?你想得美!沒得商量!只有一個月!必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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