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知秋為了這最後一搏,準備了很長時間,只不過她原來設計的最後一博方案,並不是公安局長這個職務。
在張俊的說服下,駱知秋決定放棄其他議題,專攻公安局長這個職務。
張俊只給她提供了方案,並沒有提名人選。
他把公安局長人選的機會,讓給了駱知秋。
這樣一來,他就更加得到了駱知秋的信任。
其實,對張俊來說,不管是誰當公安局長,都沒有很大區別。
張俊剛來時,毫無根基,都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現在他己經站穩腳跟,手底下還有人可用。
不管誰當公安局長,張俊都有絕對的權威,也有這個能力,掌控對方。
所以他大大方方的,把公安局長的人選,交給駱知秋。
駱知秋在幾個副局長當中進行了比對和挑選,最後毫無意外的選中了常務副局長丁偉。
丁偉各方面的資格和履歷,都符合提拔的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依據黨管幹部的原則,公安局局長人選,由本級黨委和政府充分醞釀,報上級公安機關同意後,由本級人民政府正職領導向同級人大提名,由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任命,並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從這個流程,可以看出來,要選一個公安局長,其實還有很多程式要走。
今天這個常委會,只不過是第一步。
不過通常來說,只要通過了這一步,後續都只是走流程而己,基本上不會有太多改變。
駱知秋說道:“我提議,由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丁偉同志,出任市公安局長一職。丁偉現在就是常務副局長,於情於理,都應該由他更進一步,擔任局長之職。這幾乎是沒有懸念的選擇!”
她很聰明,在最想要爭奪的人選上,她選擇了一個最沒有爭議的人選。
如果說,楊傳信剛才一再否決駱知秋提名的人選,是因為那些人都不靠譜的話,那麼這一次,全還要怎麼樣否決丁偉呢?
楊傳信明顯怔忡,沉吟道:“丁偉?他的確有資格當公安局長。”
駱知秋道:“那就對了,公安局長一職,本就應該由他上!”
楊傳信擺了擺手:“可是,我們現在要先討論一個前提,那就是公安局長一職,是由副市長兼任,還是公開來?”
駱知秋道:“我想不必討論了,一切就維持現狀吧!趙志宏在公安局長任上,幹了這麼久,他一首都想成為副市長,結果等來等去,等來了一場空。現在他終於要調走了,結果他一走,我們立馬就安排副市長兼任公安局長,請問,我們這麼做,會讓趙志宏怎麼想?合著誰在公安局長位置上,都可以當副市長,唯獨他不行?”
楊傳信喔了一聲:“話不能這麼講!時勢是不停變化的嘛!怎麼能一成不變呢?”
駱知秋道:“我的意思很明確,既然這段時間以來,副市長和公安局長是分別由人擔任的,而且各項工作都做得很好,那就沒有必要改變,仍然保持原樣就行了。我提名丁偉同志出任新一屆公安局長!”
楊傳信大手一揮:“怎麼能這樣呢?這麼重大的問題,不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副市長兼任公安局長,歷來就是傳統,我們應該回歸傳統。”
這一次,駱知秋沒有知難而退,而是迎難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