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姜啟眉頭微皺,他最不喜歡人家喊他小啟兒、啟兒之類的暱稱,聽起來與“小乞兒”“棄兒”諧音。
“怎麼,你現在架子大起來了嘛!連話都懶得與我們說了。”
見姜啟默不作聲,姜勇有些惱怒。
“大哥,人家現在是賺大錢的城裡人,自然不屑於同我們這些村裡人講話嘍。”
姜豔也走了過來,火上澆油道。
“哼!有什麼了不起的,就你每月帶回來那仨瓜倆棗,還不夠一壺醋錢!我隨便獵殺一隻羊,就是你的幾倍!”
說完,兄妹兩人轉身離去,似是懶得再搭理姜啟。
不過,姜勇這話倒是不假。
在烈山村,男子最有出息的事情就是當獵人!
獵殺一隻成年山羊,若是拿到市上去賣,每隻獲利將近二兩銀子,抵得上姜啟現在一年的工錢了。
通常情況下,烈山村一個成年男子至少每週可獵殺到一隻山羊,一年下來收入可觀。
因此,這裡雖然地處偏僻,卻很富裕,不愁吃喝,更不愁娶不到媳婦。
儘管山村比較富裕,卻鮮有匪盜光顧,原因無他,皆因這裡民風尚武,好勇鬥狠!
為了能成為英勇彪悍的獵手,男孩兒從小就以強身健體為重。
正是這個原因,自幼就身材瘦弱的姜啟在這裡並不“吃香”,甚至活得很“憋屈”。
在那些同齡人眼裡,他是典型的“懦夫”形象,嘲笑他只配與女孩子在一起玩耍。
可少女也愛英雄,實際上,姜啟在大多女孩兒眼裡也不受待見,這就養成了他有些孤僻的性格,經常一人獨處。
不過,姜啟也有令其他孩童兒不可比擬的優點,那就是他的眼睛“很靈”。
大家一起去山上採蘑菇、挖野菜、摘野果,若是帶上姜啟,他一眼就看出什麼蘑菇有毒,什麼野菜能吃,什麼果子不好吃……
如此一來,每當有人上山採摘時,都喜歡叫上他。
也是因為他身體瘦弱的緣故,大伯見他無望成為優秀的獵人,加之與自己的妻子、兒女多有不睦。
於是,便送他去城裡學徒。
洗好衣服、晾曬完畢,姜啟稍稍整理了一下,正準備回到自己的房間,一道清脆稚嫩的聲音傳來:
“二哥,你回來了……呀!你的臉怎麼劃傷了?有人打你了嗎?”
聞言,姜啟心中一暖,知道是小堂妹回來了。
他驚喜地轉過頭去,見到小堂妹跑來,正準備過去擁抱,卻聽另一個聲音喝道:
“小妹!不是跟你說過嗎!我才是你二哥!他叫小乞兒!”
說話的是個少年,剛踏進院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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