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在洪武元年》第530章 楊駙馬審案(1)

作者:天煌貴胄·2025-06-23

王氏的訴狀很簡單,就是說自己家的兒子去胡員外家做工,半個月後莫名其妙的消失不見,自己去胡員外家找兒子,反而被人亂棍打出,後來就再也沒有兒子的音信。

王氏的訴求也很簡單,想讓官府幫忙尋找,又或者能夠傳喚胡員外家的人,也好弄清楚她兒子的下落。

總結起來就八個字,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楊少峰拿著王氏的訴狀看了半天,問道:“王氏,你兒子是洪武四年九月初一去的胡家做工,十月初七那天早上出門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王秀娘連連點頭,答道:“是,民婦的兒子陳大,在洪武四年十月初七早上出門去胡員外家做工,有鄰人親眼看見他往城裡來。”

“後來晚上不見他歸家,民婦第二天便出門尋找,沿路打聽到胡員外府上,胡員外府上的人卻說沒見過民婦的兒子,又讓人將民婦亂棍打了出去。”

楊少峰嗯了一聲,等跛五等人把官袍送來後,又對跛五吩咐道:“帶人去將掖縣城南陳家莊陳大一家的戶口簿子取來。”

“還有,掖縣的錢糧冊子,那個胡員外家的戶口簿子,也都一同取來。”

說到這兒,楊少峰又將目光投向了龐振,問道:“那個胡員外,姓甚,名誰?城中哪一閭又或者是哪一社、哪一里的?”

讓楊少峰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的是,龐振竟然傻傻的搖了搖頭,答道:“下官也不知曉那胡員外姓名,只知曉人人皆稱他胡外員,與萊州知府沾親。”

誒?

這是一個胡員外,牽扯出一個萊州知府?

那他孃的也不對啊。

在楊少峰的印象裡,萊州知府在經歷過犁頭案、空印案和孫古樸造反案之後,已經是從江南調過來的第三任知府,而王氏和龐振所說的這個胡員外,卻明顯是個地頭蛇一般的人物。

他跟萊州知府沾的哪門子親?

難道萊州知府是胡員外的便宜姐夫又或者是便宜妹夫?

正當楊少峰胡亂琢磨時,龐振卻眼前一亮,叫道:“下官想起來了!縣丞胡七七識得胡員外!他與胡員外沾親,常常顯擺他去胡員外府上吃過飯!”

楊少峰呵的冷笑一聲,隨即便對跛五吩咐道:“把胡七七也一塊兒帶過來。”

等跛五領命而去,楊少峰又將目光投向王氏,問道:“你說你兒子陳大在胡員外家裡做工,他做的是什麼樣兒的工?具體都幹些什麼?怎麼約定的工錢?可曾拿到過工錢?還有那個胡員外,你知曉多少?”

王氏老老實實的答道:“回大老爺的話,民婦兒子陳大在胡員外家裡做的是短工,具體都幹些什麼,民婦也不清楚,只知道約定的工錢是每天二十文。”

“到民婦之子沒有回家那天算起,他在胡員外家裡一共做了有一個來月的時間,因為是去之前就說好的,所以是每天結一次工錢,工錢也都拿回家了。”

“至於胡員外,民婦只是聽人說過,說他是城裡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在官老爺面前也十分吃得開,至於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隨著王氏的話音落下,坐在椅子上旁聽的朱皇帝頓時呵的冷笑一聲。

約定的工錢是每天二十文。

朝廷規定的工錢是每天六十文。

到底是這胡員外不把朝廷的規定當回事兒?

還是掖縣知縣龐振,根本就沒有把朝廷的政令宣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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