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走劇情,主角死活隨便》第198章 年代文冤種親子1(2)

作者:秦無疆·2025-06-23

原主不同意。

李紅梅以死相逼,逼原主把工作交出來。

原主沒辦法,只能把工作讓出來。

劉紅芳收到原主籤的轉讓工作的條子,當天就和林書平領了證,並且催著趕緊辦婚禮。

林書平十分高興,這說明劉紅芳十分喜歡他,迫不及待嫁給他。

於是抓緊時間,三天之內就辦了婚禮,高高興興把劉紅芳娶進門。

原以為媳婦有了,工作也有了,誰知,辦完婚禮第二天,劉紅芳就把工作轉給她弟弟劉紅衛。

她催著結婚,就是因為街道辦催著他弟弟下鄉,她急著把工作轉給弟弟劉紅衛。

要是沒結婚就轉工作,她怕被林家發覺,到時林家反悔,把工作要回去,不和她結婚,那就竹籃打水一場空了。

劉紅芳把工作轉出去,林書平往死裡打了劉紅芳一頓,又去劉家鬧,可打也打了,鬧也鬧了,工作是拿不回來了。

但是劉家見林書平發了狠,也怕他魚死網破,最後賠了一筆錢,給了林書平五百塊,算是買工作的錢。

原主那個工作崗位,是個好崗位,拿出去賣能賣八百到一千,而且如今工作緊俏,有那不想子女下鄉,急著要工作的,一千二三人家也是願意出的。

劉家出五百,只說多的錢,就當是給劉紅芳的彩禮。

林書平知道再鬧也鬧不出什麼名堂,同意收錢了事。

就這樣,原主的工作白白讓出去,倒讓林書平得了五百塊錢,還不落一句好,林家人怪他:“你為什麼要把工作讓出來?白白便宜了別人!”

“那是你的工作,你要是不肯讓,誰能讓你同意?”

第二年,原主畢業,家裡自然是沒這個能耐給他找工作的,而答應把自己工作轉給他的李紅梅,把工作轉給了繼女林文娟。

她說:“文娟是個姑娘,姑娘下鄉多危險?”

“都是一家人,你是男孩子,要學會有擔當。”

“下鄉也是響應國家號召,你爸要是知道了,肯定也是贊成的。”

林書軍自小看明白家裡人的態度,自然也站在林家人那邊:“讓你去下鄉怎麼了?工作是媽媽的,她高興給誰就給誰!”

“鄉下那是什麼地方,你一個大男人,怎麼好意思讓姐姐去?”

原主對生母早已失望,對同母異父的弟弟,更加不抱希望,也不想再呆在這個家裡,答應下鄉。

他在鄉下吃苦受累,林家人在城裡過著好日子。

李紅梅因為主動讓親兒子下鄉,被表揚思想覺悟高。

這個時代,講究犧牲奉獻,李紅梅把工作給繼女,在家給林家人做老媽子,給繼子繼女帶孩子,做家務,被人說成是奉獻,各種稱讚。

李紅梅在一片稱讚聲中,更加想不起自己還有原主這個親兒子,被她坑得受苦受難。

至於林書軍,他是林立春親兒子,自然得到偏愛,林書平和林文娟也看在林立春的面子上,對他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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