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走劇情,主角死活隨便》第209章 年代文冤種親子12(1)

作者:秦無疆·2025-06-23

林文娟也被一千塊錢彩禮驚到了。

這個時候普通百姓結婚,百八十塊彩禮正常,二百三百就算多,五百已經是非常體面,結果現在,有人拿著一千塊彩禮上門,說要領證。

年輕,有錢,相貌堂堂,這樣的人居然要跟她結婚?!

嫁給這樣的人,她以後豈不是不用吃苦了?

也不用睡客廳,也不用捱打餓肚子?

如果這樣,嫁人也沒什麼不好!

林文娟暈暈乎乎的,到自己原來住的房間好生打扮一番,然後就跟著林立春和對方一起出門去領證。

林文娟到現在都不知道對方叫什麼,一直想問對方的名字,又不好意思,沒事,反正等下領了結婚證,就能知道對方叫什麼了。

三人先去街道辦開介紹信,有林立春這個親爹在,林文娟自己也在,街道辦直接就給開了證明。

拿著證明,三人直奔婚姻登記處,對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介紹信,連同剛從街道辦開出來的林文娟的介紹信,很快就把結婚證辦下來。

林文娟這才從結婚證上看見自己丈夫的名字:趙慶剛。

不過她只來得及看了一眼,結婚證就被人拿走了。

剛和她領了證的男人把兩張結婚證都收了起來,對林立春道:“叔,那我就先回去了,等我哥回來,再來接新娘子回家。”

林立春拿著一千塊彩禮,就沒有不應的:“好好好,女婿先忙,文娟就先住在孃家幾天,等你們什麼時候有空了,再把人接回去。”

“哦,對了,明天我們要搬家,到時搬了新家,給你們送信。”

對方點點頭,走了,從頭到尾就沒和林文娟說一句話。

林文娟總感覺哪裡怪怪的,可人是她自己親眼看見的,一千塊錢彩禮也是她看著對方給林立春的,實打實的錢,半點沒做假。

介紹信和結婚證,更是她自己親自去打的。

至於對方不和自己說話交流,大約,是因為不熟悉吧?

好在結婚證領了,對方就算想反悔,也是不行的。

而她如今已經嫁人,在孃家算是客,再也沒人敢欺負她,哈哈哈。

林文娟十分高興。

林立春也十分高興,十分大方的帶著林文娟去國營飯店吃飯。

紅燒肉配白米飯,一個清炒時蔬,再配個酸辣湯。

餓了幾天的林文娟吃得頭也不抬,感覺這個人是嫁對了,還是嫁人舒服,這不,剛看了證,林立春不但不打她,還帶她吃國營飯店了。

吃過飯,林立春讓林文娟自己回家,他則去把房子租下來。

新租的房子自然比不上顧長清家的房子好,但也像模像樣,傢俱都是現成的,適合居住,要說缺點,那就是離他上班的地方遠了些。

不過這也沒什麼,反正他現在手裡有錢,買個腳踏車代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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