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走劇情,主角死活隨便》第212章 年代文冤種親子15(2)

作者:秦無疆·2025-06-23

林立春怒道:“文娟那是我親閨女!她出嫁,我收點彩禮錢怎麼了?你用得著眼紅?”

李紅梅冷笑:“那你們還給我的,是我亡夫當年留給我的錢,你眼紅什麼?”

林立春:“李紅梅,你別忘了這房子還是我租的,房租是我出的。”

李紅梅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不行咱倆就離婚。”

“離了婚我住回兒子家去,省得你花了房租心裡不平衡。”

她嘲諷:“沒有房子就算了,還連房租都出不起,你娶什麼老婆?”

“你們父子想回來吃現成的,每月交十五塊錢,不然就別回來吃飯。”

離婚林立春是不想的。

他如今每月到手只有十七塊,離了婚可討不到老婆。

最後不得不妥協,答應交伙食。

“書平現在工作了,他的伙食費自己交,我每月給你五塊錢。”

李紅梅:“五塊錢不夠,你們兩個給十五塊,誰給五塊誰給十塊你們兩個自己商量,或者一人七塊五,少一分你們就別回來吃。”

“林立春,就這點錢,我還沒算我和林書軍的伙食……”

林立春頭都大了,道:“十塊就十塊,給你十塊,好了吧!”

林書平沒辦法,只能上交五塊錢伙食費。

只是,他二十二塊錢工資,還了李紅梅十五塊,只剩七塊,再交了五塊錢伙食,就剩二塊錢,瞬間覺得窮了。

他決定要回這兩年花在劉紅芳身上的錢,當然如果劉紅芳不還錢,人嫁過來也可以的。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他這兩年在劉紅芳身上花了一百多塊錢。

直接去要錢肯定要不回來,好在劉紅芳並不知道,他們已經和顧長清翻臉,她想要的工作早已泡湯。

這幾天正逼著林書平趕緊給工作結婚。

工作肯定是沒有了,如果劉紅芳願意嫁過來,那些錢不還也行。

如果劉紅芳不願意嫁過來,那就還錢。

畢竟他給劉紅芳花錢,是奔著結婚去的。

林書平打定主意,在劉紅芳又一次找上他的時候,冷笑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你根本不是想和我結婚,你就是想從我手裡騙個工作!”

劉紅芳心裡有鬼,頓時十分心虛,當然嘴上肯定是不承認的:“林書平!”

“我們處了兩年物件,我在你眼裡就是這樣的人?”

“我要這個工作還不都是為了你,為了我們兩個結婚以後日子過得更好些。”

“你也不想想,你家裡是後媽,你不趁著結婚的時候多為自己打算,平時更不可能有什麼好處在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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