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走投無路,抬著死者的血衣告到了衛所。
那件血衣被一根竹竿撐著,灰白色的粗布上浸透了發黑的陳血,隨著走路一搖一晃,像一面無聲的控訴。
李興二話不說,一拍桌案,桌案上的硯臺都跳了起來——
硯臺裡有半池沒幹的墨,濺在他的手背上,烏黑一片。
他沒有去擦,直接起身披掛,親自帶人抓了作惡的校尉,把田地原封不動地還給了百姓,還把此事上報給了湖廣佈政司。
下筆寫那份呈文的時候,他的筆好幾次停在了半空,他望著自己筆下那一個個黑字,他知道得罪的是一位親王,是當今皇上的第八子。
但他還是寫了——
他覺得自己這個指揮使,守的是朝廷的兵,護的是朝廷的民,不歸王府管。
軍人的職責就是守護百姓,如果連百姓都守護不了,那他這一身戎裝就是白穿了。
訊息傳到朱梓耳朵裡時,他正在臨帖。
手裡的筆沒停,一筆一劃地把一整頁《蘭亭集序》臨完,才緩緩放下筆。
他看著紙上的字,嘴角緩緩勾起一個弧度——
那笑容很淡,淡到幾乎看不出,卻像一把藏在絲綢裡的匕首,比任何暴怒都瘮人。
他沒像處置周淮、王懷那樣直接打殺。
他太瞭解自己的父皇了。
父皇能容忍他對王府屬官用刑——
畢竟那是他自家的奴才,打死幾個也無傷大雅,甚至可以看作是在管教下人——
卻絕不能容忍一個藩王動朝廷的駐軍將領。
動駐軍就是動兵權,動兵權就是碰逆鱗。
這是他反覆試探出來的底線——
他曾經在一次酒後試探性地讓親兵接管了一處衛所的哨位,不到兩天,金陵的申飭文書就到了。
那一次他嚇出了一身冷汗,從此記住了這個分寸。
但記住分寸不等於束手無策。
父皇一生,最恨的就是謀逆,就是通匪。這兩個詞的殺傷力,勝過千軍萬馬。
他花了三天時間,親手偽造了李興和湖廣流匪私通的書信。
信裡寫著“待秋收之後,裡應外合,拿下長沙城”,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連信紙邊緣的磨損都做舊得恰到好處——
每一道摺痕、每一處墨色深淺的變化,都像是精心排演過的戲服。
他在書房裡忙了這三天,中間還抽空去參加了一場詩社的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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