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鎮安的話才說完,一個美豔的婦人就帶著個丫鬟從側門走了進來。
溫鎮安扭頭一看,來人不是別人,正是烏蒲林的妻子劉金蘭。
他急忙上前作揖道:“溫某見過烏夫人。”
劉金蘭優雅的將雙手交疊放在左腰處,行了萬福禮,“奴家見過溫老闆。”
從禮節上可見,溫鎮安在烏蒲林兩口子面前還是很受尊重的,畢竟是秋雲縣乃至周邊幾個縣的首富。
既然雙方關係這麼好,大力怎麼還會被通緝呢?
國有國法,大力把事搞那麼大,烏蒲林不可能不管。
再說了,烏蒲林可是一向秉公執法的人,不會因為大力是溫家的“上門女婿”就網開一面。
再說了,溫鎮安得知大力竟然劫持縣令大人,哪還敢說他是自己女婿,那可是殺頭之罪,搞不好是要牽連溫家的。
所以,溫鎮安不得不說大力只是他們家的門客而已。
對此,烏蒲林半信半疑,說王大力不是你們家比武招親的魁首嗎?不是你們家女婿是什麼?
溫鎮安說,他是比武招親的魁首沒錯,但他只要一百兩銀子,不要我家女兒,我女兒見他沒地方住,就留他在我家住下,鬼知道他會去劫持你烏大人。
烏蒲林經過調查,得知大力確實在比武招親大會上說過“只要一百兩銀子,不要溫家大小姐”,這才罷休。
言歸正傳,來看劉金蘭跟溫鎮安行了萬福禮之後,立即說道:
“溫老闆來了,幹嘛不去家裡坐坐?我方才聽下人說溫老闆來了,急忙來看看。”
溫鎮安再次作揖道:“多謝烏夫人關心,溫某前來,是來告狀的,既然告狀,自然就只能來衙門裡,哪敢去府上叨擾。”
說完,扭頭看向烏蒲林,“不巧烏大人不在,我就在這兒小坐片刻,等待烏大人回來。”
劉金蘭聽了這話,臉上露出幾分不易察覺的慍色,陰陽怪氣的揶揄道:
“他可是大忙人,別說是你,就連我,一天到晚都見不著他,天都黑了,也不知還要去哪裡!”
烏蒲林感覺自己老婆話裡有話,急忙解釋道:
“哦,一個同窗好友來到秋雲,我去見了他一面。”
劉金蘭又陰陽怪氣的說道:“哦?既然是同窗好友來了,幹嘛不請到家裡來?要到外面去見?”
“他急著有事要走,沒時間來家裡,我只好去見見他了。”烏蒲林解釋道。
劉金蘭抿了抿嘴,沒再說什麼,但看得出來不太高興。
溫鎮安是老江湖,早已把一切看在眼裡,見夫妻兩個有些不愉快,急忙岔開話題:
“烏大人,你既然來了,就給溫某立個案吧,雖然那賊人沒把小女搶走,但行徑惡劣,必須嚴懲!”
天色已晚,負責錄案的文吏已經下班了,烏蒲林只好叫來一個會書寫的衙役,吩咐道:
“給溫老闆記下案情,一定要把賊人捉拿歸案,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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