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巔峰青雲路》第1949章 對車禍定性(1)

作者:登封造極·6個月前

會議開始。

嶽煜進行車禍全過程復原。

這個復原,是基於監控錄影、目擊證人、現場調查等各種事實結合整理出來的。

嶽煜說:“大年初一,上午十點左右,大眾車從嘉祥小區出來,駛入到星輝路……”

“大貨車沒有拉貨,空車,從前川路快速駛出,進入星輝路,駛入星輝路的大貨車,是橫衝直撞,朝著大眾車就撞了上去。”

“大眾車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貨車撞擊,直接衝撞向前方。”

“大眾車受到撞擊後,失控撞向了馬路邊的綠化帶。”

“可還沒有結束,根據監控顯示,貨車繼續朝著失控的大眾車撞擊,以至於大眾車連續翻滾了幾周……”

“之後,貨車揚長而去。”

閔秋雨說:“聽說貨車的車主與當時駕駛貨車的不是同一人,是吧?”

嶽煜說:“對。”

“貨車的車主我們找到了,他不認識借車的人,是借車的人給了他一千塊,說用他的車拉貨。”

“那人雖然壓了身份證給他,但我們查證後,證實是假身份證。”

潘嘉尚便說:“如此說,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

“這不是車禍,是謀殺。”

“大年初一,我市就發生這麼一起謀殺案,簡直是不可思議。”

“嶽煜同志,這起車禍,不能簡單的劃歸為交通事故,而是應該劃歸到刑事案件。”

“要徹查。”

嶽煜點頭。

盧天倫聽完嶽煜的發言,他便說:“閔書記,潘市長,還有老嶽,你們就這麼直接的把這起車禍定性為刑事案件嗎?”

“就因為貨車第二次撞擊,就說是謀殺,太武斷了吧。”

“一個正常人,開貨車撞到了前車,這時候,開車的司機必然慌亂,慌亂就必定亂分寸,他亂了分寸,腦子短路,根本不知道踩剎車,所以才會出現第二次加速撞擊。”

“發生第二次撞擊後,司機才反應過來,他看著發生了這麼一起車禍,感到害怕,因此馬上駕車逃走。”

“所以,這分明就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與刑事案件完全不沾邊。”

盧天倫也對這件事進行了分析。

他認定,這不是刑事案件,而是交通肇事逃逸。

閔秋雨看了一眼潘嘉尚。

潘嘉尚則是看著嶽煜,問:“嶽煜同志,你是公安局的局長,你認為呢。”

”?件案事刑是還,逸逃事肇通是“

”。長市盧,長市潘,記書閔“:說,想了想煜嶽

”。查去何如該底到來下接禍車起這著定決,定麼怎它給禍車起這“

”。要重很定,以所“

”。行就警出警民的常尋,查去別型故事通以就麼那,逸逃事肇通是果如“

”。警出警刑要需就麼那,件案事刑是果如可“

”?吧是,子案禍車起這查調,介警刑要需不,為認你,長市盧“:說,倫天盧著看煜嶽,裡這到說

”。要需不全完“:頭點倫天盧

”。金現的萬百數了現發,車的人害名兩是就也,場現發案在們我,是可“:說就也煜嶽

”。的假是訊資份的們他,且而“

”。案殺謀的謀預有起一是就實其這,疑懷由理有們我,訊資些這合綜“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