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殺穿眾鬼,吾為異界邪源!》第442章 隱秘刺殺(1)

作者:不世並·9個月前

加長的豪華防彈轎車內,車窗外的景象飛速倒退,摩天大樓的玻璃幕牆反射著慘白的天光。

楚書然靠坐在柔軟的真皮座椅上,赤足蜷縮,身前攤開著一份份厚重的電子檔案冊。

幽藍的光線從頁面上泛起,映照著她毫無波瀾的側臉。

檔案冊上,一行行加密文字與模糊不清的影像資料流淌而過,記錄著寅國境內乃至周邊區域已知的詭異禁區。

【名稱:詭市(別稱:夜行墟\無門坊)

建立日期:未知(首次記錄可追溯至2621)

更新日期:最新異動記錄於2711年

出現條件:

1. 需在月缺之夜(朔日最佳),於陰氣鬱結之地點燃三炷陰香;

2. 香燃盡前默唸三遍“以願易物,以魂為憑”;

範圍:長連山脈區域,無固定邊界,入內後可見青石板路延伸至霧靄深處,攤位數量隨當晚交易者數量增減,最多時可達百餘個。

構成要素

1. 攤主:詭異生物,少數為換取特殊物品的活人(需以自身某樣“重要之物”為抵押,如記憶、壽命、氣運),均著青灰或玄色衣袍,面部被薄霧或面具遮擋,僅露口鼻。

2. 商品:無常規貨物,涵蓋:

詭器物件;抽象虛擬物;禁忌服務;

交易規則:需以對等價值交換,拒絕金銀錢財,抵押物需由攤主判定是否足額,違約者會被詭市同化,成為下一任攤主的“商品”。

3. 環境特徵:

感官異常:入耳皆為低啞叫賣聲,卻聽不清具體內容;鼻尖縈繞檀香與腐臭混合的氣味;觸碰到的物品非冷即涼,無常溫之物;

特殊規則:入內後不可回頭張望,不可詢問攤主來歷,不可觸碰未標價的物品,不可撕毀交易契約(契約以血書寫,自動浮現在交易者掌心)。

三、異動記錄

元歷2651年:首次被記錄,某古董商入內以半幅陽壽換取“能尋回失竊古玉”的羅盤,三日後古玉歸位,但其容貌一夜蒼老二十歲;

十年前:長連山郊亂葬崗出現詭市,有村民誤闖,以童年記憶換取治癒重病幼子的草藥,幼子痊癒後,村民徹底遺忘與幼子相關的所有片段,視同陌路。

四、警告事項

1. 非必要切勿入內,詭市的“對等交換”往往暗藏陷阱,抵押物的價值遠超交易者預期;

2. 若不慎入內,需嚴格遵守所有規則,遇著戴銀色面具的攤主(疑似詭市管理者)可禮貌問路,但不可請求特殊通融;

3. 離開後不可向無關者透露詭市細節,否則會被詭市“標記”,下次將被強制拉入,無交換選擇權。】

……

【禁忌遊戲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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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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