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是在哪幾個歌手或者公司的名下?要是那些好說話的主兒,可能還要容易一點。”
婁半城掰著手指頭數著,語氣裡滿是考量:“如果要是一首歌兩首歌的話,其實也容易談;或者是說這幾首歌全部都是在一個歌手或者同一家公司名下的話,解決起來更簡單——直接籤個打包協議就行,省事得很。”
“可如果要是歌曲分散在不同的歌手或者公司名下,那還就真有點麻煩了,咱們得一家一家去溝通,保不齊還會遇上各種刁難呢。”
“爸,這個事情你就放心吧。”
易不凡語氣輕鬆,臉上帶著自信的微笑,試圖安撫婁半城的疑慮。
“我們唱的所有的歌曲全部都是自己的原創的。”他繼續說道,眼神堅定,彷彿在強調這一點的重要性。
“等我們唱完之後呢,如果你覺得這歌還行,咱們就趕緊去把版權什麼的全部都給註冊了。”易不凡頓了頓,補充道,“不需要找別人談什麼版權的事情,這樣省心又省事。”
易不凡笑著跟婁半城說著,自然也知道婁半城擔憂這些是很正常的。
畢竟,在娛樂圈裡,版權問題常常是糾紛的源頭,婁半城作為父親和娛樂公司的負責人,謹慎一些無可厚非。
而且這件事情也沒有當面給婁曉娥說,這也說明了這個父親對於自己的女兒是非常寵愛的。
婁半城不想讓女兒過早擔心這些瑣事,只想默默支援她的夢想,讓她專心於音樂本身。
雖然這件事情辦起來是有一點麻煩的,但是也是想要去完成自己女兒的夢想的。
婁半城深知女兒對音樂的熱愛,因此即使困難,他也願意盡力去實現,這份父愛讓他格外重視易不凡的提議。
“什麼?”婁半城瞪大了眼睛,聲音中帶著難以置信。
“你的意思是你們這個唱片裡邊的十首歌曲全部都是原創的?”他重複了一遍,似乎想確認自己沒聽錯,手指不自覺地敲了敲桌面。
婁半城都直接站了起來,在房間裡踱了幾步,心情顯然有些激動。
既然已經開了娛樂公司了,那麼關於這個娛樂圈當初的事情也是懂得的,就像是唱歌的這種事情,其實很多的人都是想要唱的,只不過是沒有辦法找到適合自己的原創歌曲。
原創作品在業界就像金子一樣珍貴,能決定一個歌手的成敗。
就像那些翻唱的,多數也就是出來唱一唱是可以的。
在酒吧或小型演出中,翻唱歌曲可能受歡迎,但要出唱片,原創性就至關重要了,否則只能曇花一現。
到時候給點版權費用也就行了,可如果要是出這個唱片的話,那給的錢就多了。
而且,原創歌曲還能帶來更大的商業價值和藝術認可,長期收益也更可觀。
這也是為什麼,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可以去做唱片的。
製作唱片需要大量的投入,從創作到錄製,再到發行,每一步都不容易,風險也高。
而且那些個歌星也是花上很長時間才能夠做一個唱片出來。
有的甚至需要數年時間,才能積累足夠的原創材料,反覆打磨才能面世。
也就是因為這一個唱片當中的這些革新的歌曲並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創造出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