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農家子的漫漫科舉路》第915章 殺了人的大根(2)

作者:月棣·8個月前

“你,你想到哪裡去了?本官從未怪罪你們二人的意思,自然有冤情,本官一定會為你們做主。”

張澤再次確認,問道:“孫大根只和你們說,他殺了人,對嗎?”

“是。”

“殺/人不是一件小事,溪田縣的卷宗上,定有記錄。”

張澤對著一旁的水榮吩咐道:“水榮,你帶人速去將孫大根一案的卷宗找來。”

水榮領命出去,張澤看了一眼小五子,“大夫應該到了,隨本官一同去看看莫大娘醒了沒有。”

兩人來到側房,莫大娘已經醒了,只是頭還有些昏沉。

“大夫,莫大娘怎麼樣了?”

“回大人,這位病人久失滋養,中氣虧耗所致。老夫觀其狀,此次驟然昏厥,乃是氣火妄動,血隨氣逆,實乃虛火上擾之象。”

“多謝大夫。”

莫大娘聽到張澤的聲音,就想下/床,“通判大人。”

張澤直接將莫大娘按住,“莫大娘,你先躺著,先喝了藥,再言其他。”

“本官剛才已經問過了小五子,他和你一樣,並不清楚孫大根殺了誰。

殺/人的案子,不是小事,會記錄在案,本官已命人去尋孫大根一案,你安心在此休息,有了進展,本官會派人來尋你。”

“小五子,在這此照顧莫大娘,有事本官會派人來尋你。”

小五子哪敢不答應,忙應下,“是,大人。”

張澤沒有久留,孫大根一案,聽小五子和莫大娘所說,其中定然有隱情。

只是,孫大根當日明明是見了小五子和莫大娘的,為何不向他們說清楚,反而遮遮掩掩,只用一句自己殺了人,遮掩過去?

他是不敢說,還是不能說?

“溪田縣的知縣,一般只在溪田縣待三年,待滿三年就會調離溪田縣。”

不知怎麼的,張澤突然想到了先前聽到一個夥計說的。

剛才莫大娘說起過,孫大根是得了前任知縣,羅知縣的賞識,這才入了衙門,成了一名巡街的衙役。

按理說,孫大根的脾性不是得罪人的性子,不會突然殺/人才是。

要麼他殺的那人是問題,要麼,那個人壓根不是他殺的,他是個背鍋的。

想到這裡,張澤決定再問一問小五子,“去把小五子喚來。”

“小五子,孫大根平日裡有得罪過什麼人嗎?”

“得罪人,不可能啊,大根哥的脾性很好,整個溪田縣城就沒有人不認識大根哥的。”

張澤詢問道:“先前沒有,他去做了衙役後,也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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