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官場:我真的不想再升職了》第380章 除非不開會,一開會就輸!(2)

作者:以墨為鋒·8個月前

“我贊同惟石同志的意見,郭強同志擅自改變常委會決議,是十分嚴重的組織紀律問題,必須追究其違規責任。”

蘭秀宜立刻表示支援。

一直划水的劉興和也用嚴肅的語氣說道:“正如楊書記所說,對目無組織、目無紀律的行為絕不能姑息。郭強同志既然犯了錯,那就要接受批評和處理,這沒什麼可爭論的!楊書記你看呢?”

楊麗芸沉默不語,目光轉向郭強和賀良志等人。

郭強等人倒是想反駁來著,然而,被人家來了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將一頂目無組織紀律大帽子反扣了回來,他們實在是理屈詞窮,無言以對。

人大主任和政協主席一言不發,前者是因為梁惟石已經佔了絕對上風,不需要他錦上添花。後者是因為楊麗芸已經無力迴天,他雪中送炭也無濟於事。

“那你們說說,怎麼嚴肅處理?”楊麗芸被逼無奈,只能極不情願地開口回道。

“我建議,報請上級黨委,給予郭強同志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梁惟石十分直接地將處分級別劃在了既能讓對方接受,但又接受的相當難受的界限上。

他不是不想提出更嚴厲的處分措施,比如黨紀處分的第三檔‘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處分的第四檔‘降級’或第五檔‘撤職’。

但是,這個目的很難達到。

畢竟郭強對縣公安機關臨時負責人的改換不涉及真正的人事任免,畢竟郭強背後還站著楊麗芸,畢竟市裡在考慮處分時,往往會參照‘治病救人’的原則,予以從輕處理。

說句實話,這件事放在一般縣市,根本就不是個事兒!

誰不知道組織部長就是縣委書記人事安排方面的代言人?縣委書記想用誰基本都是一句話,包括縣長在內,有哪個常委敢持反對意見?

潛規則,那也是規則!

“我同意!”

“我同意!”

蘭秀宜與劉興和相繼表態。

羅建明和於芳兩個牆頭草也勉為其難地加入了同意的一方。

他們覺得記大過和嚴重警告的處分尺度,也還行!不算特別嚴重,就是說出去不太好聽!

在大勢已去的情況下,賀良志和劉運海只能無奈點頭,就連郭強自己都不得不捏著鼻子認了,表示願意接受處分。

在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楊麗芸臉色鐵青地宣佈散會,第一個起身離開了會議室。

聯絡員歐陽淼小心翼翼地跟在楊書記身後,目光有些複雜地看著楊書記稍顯凌亂的步伐。

說真的,他是發自內心地感腳,楊書記是真幹不過樑書記!

除非不開會,一開會就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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