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鵰:龍女為後,貴妃黃蓉》第388章 打擂爭魁首(2)

作者:伊魯卡老師·8個月前

霍都、馬光佐自然也在其中,尹克西精於算計,也擠了進去。

達爾巴武功歲高,但是漢語不靈光,他只站在霍都身邊不說話。

另外還有兩個黑道上有名的狠角色。

幾個被推舉出來的“公證人”湊在一起,壓低聲音緊急商議。

眼前最大的難題就是人太多。

上百號人!

如果一對一慢慢打,打到天黑也打不完。

更麻煩的是,先上場的人內力消耗巨大,很容易被後來者以逸待勞、撿了便宜。

“這樣辦!”尹克西捻著鬍鬚,眼珠一轉,計上心來,“凡是想爭奪魁首之位的,必須主動‘打擂’。每人至少需連續接受十場挑戰。能連勝十場不敗者,才有資格進入下一輪。這樣既能快速篩掉那些沒真本事的廢物,也能看出誰才是有真本事的高手!”

他這提議,明顯是偏向自己這種內力深厚、招式精妙的人,可以穩紮穩打。

“十場?太多了!車輪戰下來鐵打的人也扛不住!”立刻有人大聲反對。

“就是!萬一有人故意派些小嘍囉去耗死高手呢?”另一個聲音附和道。

“我看不如限定時間,或者……”

眾人七嘴八舌,爭論不休,吵吵嚷嚷好不激烈。

最終,在幾個公證人的強勢彈壓和綜合了部分意見後,基本規則終於敲定:

第一關:打擂勝十場

想爭魁首者,需主動報名進入“守擂區”。

守擂者必須連續接受挑戰,至少完成十場戰鬥。

每場戰鬥,一方認輸、失去戰鬥力、跌出劃定的圈子或被三位以上公證人判負,即結束。

完成十場戰鬥且未敗者,晉級下一輪。

若守擂者在十場內落敗,則勝者繼承其已完成的場次。

比如,原擂主贏了五場後被打敗,勝者只需再贏五場即可,繼續守擂。

場間休息時間由公證人視情況裁定。

規則一宣佈,群邪雖然覺得這“十場”的要求過於苛刻,但想想“強者恆強,弱者早點淘汰也免得送死”的道理,也就勉強接受了。

第二關:搶繡球

待第一關決出最終勝者後,在規定時間內,搶奪場中唯一繡球。最終搶得繡球者,即為最終勝者!

規則既定,場面竟出奇地開始“秩序井然”起來。

有人負責清理場地,劃出幾個大圈子作為擂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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