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玄成仙,從不當贅婿開始》第1350章 言官求名(1)

作者:三寸光·8個月前

賞罰分明,不可混淆。

這道理從言官楚節禮的口中說出來,多麼的冠冕堂皇,但在朝堂之上的誰不知道,楚節禮就是要用這麼個冠冕堂皇,來彰顯自己多麼清流,賺取一個好名聲。

是的,只是名聲。

不是前程。

畢竟在這大焱朝堂上,誰看不出沒來參與過一次朝會的鎮國公正是如日中天的時候?不說喜怒難辨的天子,無論是在朝會上坐著的文臣之首張首輔,還是不用來朝會的大將軍陳行虎,亦或者馮延年這種實權極大的朝廷重臣,都與鎮國公交好。

得罪了鎮國公,便是得罪了這些人,在朝廷上還能有前程嗎?

自毀前程還差不多。

但是功名利祿,人各有所求。

有人就是隻求一個“名”。

揚名立萬甚至是流芳千古。

其他的,都可以拋下不要。

甚至連命都可以不惜。

畢竟多少文人的追求就是在史書上留下一筆功績,而無論是在廟堂內外的耕耘,想要做到這一點都不容易,恰好以死相諫就算得上是一條捷徑了。

當然,不是說每個以死相諫都能史書留名。

只是有機率。

況且真正因為死諫而死的機率,比因此而史書留名更小。

畢竟……

皇帝也會在乎自己死後,後世史書會怎麼寫自己。

殺言官可從來不是什麼好名聲。

如果碰上個昏君或者暴君,一言不合就當真殺了呢?

那麼……

死諫的言官就更高興了。

皇帝越是暴虐昏庸,不就越能襯出死諫言官的鐵骨錚錚秉公直言?

史書這還能不給他記上一筆?

“……趙銘若是背叛了大焱,他當然該死,但也得三堂提審或是陛下決斷,鎮國公私自斷案奪其性命,於情理可容,與國法不容!”

“若是把趙銘交給朝廷,只要趙銘所做屬實,他死罪仍然難逃,鎮國公擅自殺他,也不過是洩了個私憤而已,說到底是私心在作祟。”

“我知道諸位大人可能會覺得,既然趙銘該死,早些死晚些死,能查了多少?殊不知,鎮國公今日殺趙銘,明日又要殺誰?後日又會想要殺誰?他殺的每一個人,都會是如趙銘一樣的該死之人嗎?”

“何況趙銘大人該不該死,到現在為止也還只是書信為憑,尚未經過朝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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