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所西,哥布矛,一隻耳 希海頓,這些聯盟的重要大員,誰有資格入他們的夢?誰敢去入他們的夢?
在不為人知的地方,聯盟的入夢政策被動進行了好幾次改變。
從最開始的幾個月就要入夢檢查一次,發展到半年一次,一年一次,三年一次。
到現在,已經沒有明確的,必須要入夢檢查的制度了。
入夢檢查已經變成了抽查,甚至連抽查數量都開始變少。
只有對那些有重大過錯, 重大背叛,以及外部勢力敵人,才會強制進行入夢。
又或者是某人自證清白,主動申請入夢。
以上是入夢法術在聯盟官員系統內部的運用,已經逐步趨於廢除,或是二線技能。
在法律上,入夢技能也遭到了嚴重的抵制,而且還是牙棕率先開始抵制的。
剛開始聯盟的法治建設還比較薄弱,法律口為了辦一些重大案子,經常需要到密探那邊借人過來進行入夢調查。
可搞的搞的,牙棕發現不對,因為這麼發展下去,法律系統的所有人都會依靠入夢。
一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就叫一個密探過來入夢審查,這樣不行,這麼搞法律發展不起來,會變得怠惰。
而且法律講究的是事實,不是一個人強行鑽進另一個人的腦子裡,看他是怎麼想的,然後記錄成所謂的呈堂證供拿去判案。
法律要講事實,擺道理,且尊重人權。
強行撬開別人的私人世界,是對人權的極大侵害,是司法上的懶惰,和法律進步的自我閹割!
因此當初,身為聯盟大法官的牙棕,他率先對入夢法術走進司法口表示了抵制。
現在看來,他當初的抵制是正確的,這種抵制讓聯盟的司法沒有走向怠惰,得到了常規發展。
這是法律上的進步,是所有法律工作者的驕傲。
可如今,牙棕這個先驅者,居然在法庭上申請使用入夢,這無疑是對他自己,以及法律的背叛!
所以此時此刻,臨時大法官才會表現的如此憤怒,他看著牙棕,咬牙道:
“你確定嗎牙棕?你確定要使用入夢自證嗎?”
牙棕呼哧呼哧的喘了好幾口氣,最終,他有些頹廢的說道:“是的,我申請入夢審查!”
砰的一聲,臨時大法官一巴掌拍桌子上,咬牙切齒的說道:
“既然被告人要求,那便休庭半小時,請密探進行入夢審查!”
說完他拂袖而去,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暴怒。
聯盟的法律工作者都有驕傲,他們認為自己的工作是在給世道以正義!
但是入夢法術,因為對個人內心世界的侵害,不可廣泛傳播的特性,對司法程式發展的破壞性,遭到了所有法律工作者的抵制。
一個入夢技能,很容易否定掉所有法律工作者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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