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已經休息幾天的姜凌雲準備要走了,事情他都已經安排好,剩下的就不需要他去操心。
葉婉秋對於他要走還是非常不捨,她對於姜凌雲的感情很複雜,甚至想一輩子都不再搭理他,但當姜凌雲又來找她時,她還是一下子就淪陷了。
女人都是慕強的,更何況姜凌雲是她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男人。兩個人也曾經同甘共苦,感情還是有的。
等姜凌雲前腳走了,躲在房間裡的曾淑儀又開始得意起來,她打電話給喬治,讓他帶朋友來她住的公寓。
她覺得自己又可以開始掌控局勢了。
可惜她的喬治連她的公寓都進不去,姜凌雲已經把喬治和他的幾個朋友的照片給了公寓保安,禁止他們進入。
而曾淑儀只能再住三天,這幾天她已經沒有權利放人進來,帶人進來也不行。
所以即使她自己下去,也不能帶喬治他們上來。
而葉婉秋她們已經上班去了,曾淑儀跟公寓管理員吵架,直到對方說要報警,她才離開。
她安撫喬治,讓他再等等,她會想到辦法的。
喬治帶著他的幾個朋友罵罵咧咧的走了,其中一個朋友說午飯的錢還沒有著落,想去找人借點,大家就說一起去,成功率高一點。
喬治本來不想跟著幹這些事情,覺得掉面子,他好歹是個演員,但大家都去,自己也不能太過於特立獨行,也就跟著去了。宣告自己只是幫他們望風,不會幹這種事,怕別人認出他是演員。
幾個人到了常去的一個比較偏僻的小路,就在喬治準備在這裡幫他的朋友望風時,他的幾個朋友把他圍住,然後全都掏出刀子朝他捅去。
喬治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給捅了好幾刀,他想喊,但給他們捂住了嘴巴。
他身上的錢包,曾淑儀給他買的手機,手錶都給他們拿走了。
幾個人幹完就跑路。
有人給他們錢,一人一萬美元,讓他們把喬治捅死。
他們為了幾十美元都敢朝無辜的路人開槍,一萬美元要他們殺人,這樣的單子不接才是蠢蛋。
至於殺人後怎麼辦?那還不簡單,在貧民窟,警察根本不會進去,他們只要不出來就什麼事都沒有。
躲一段時間,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而且喬治就是一個混混,又不是什麼重要的人物,即使立案了,也沒有警察會去認真查案。
喬治倒在血泊中,他還沒有斷氣,但一看就知道沒救了。
慢慢的他的眼神開始渙散,人也沒有了生機。
死之前忽然想起有人跟他說過的話,不要去惹有錢人,他們不是善男信女,你怎麼欺負窮人都行,他們沒什麼反抗能力。但惹了有錢人,說不定他們會直接讓你消失在人海中。
他後悔了,用生命的代價。
姜凌雲去了秦麗那裡,秦麗已經去公司上班,聽說姜凌雲來了,立馬就翹班回來。兩個人那麼久沒見,自然是乾柴烈火,炮火連天。
下午的時候,姜凌雲檢視郵件,弗蘭克給他發來了賬單,還有銀行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