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手握陳道民這張“王炸”的王牌經紀人。
坊間傳聞她當年在煤炭文工團當會計時,就展現出了驚人的“人脈管理天賦”——能把全團演出服租賃費精確到毛票,還能順手把掃地的臨時工培養成話劇主演。
1991年,王晶花在好友張靜琳幫助下進入其丈夫蘇越開的經紀公司,成為楚其楚同兄弟組合的 “保姆”,後轉型為經紀人。
王晶花憑藉自身努力和對藝人細緻入微的照顧,在圈內漸漸打響名聲,她運作的楚其楚同兄弟組合改名 “兄弟 brother” 後走紅。
此後她又接手了百雪、高風、李慧真等歌手藝人,積累了豐富的藝人管理經驗和人脈資源。
1997 年,在陳道民的建議下,王晶花註冊了黑海紅日經紀公司,陳道民是旗下第一位藝人,之後李彬彬、夏雨、胡軍等也成為她旗下的藝人。
“我聽一位在華藝的朋友說,你別用這種眼神看我,我就不能在華藝有朋友?”李小萍顯然對林楓看她的眼神有些不滿。
林楓呵呵一笑:“好,你繼續說。”
李小萍白了林楓一眼,繼續道:“年初時,王仲軍揣著華藝賬面上所有的800萬先進存摺找到王晶花,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說‘花姐,您看看這些錢夠買幾個影帝?'”
說到這,李小萍自己都笑了。
李小萍繼續用她特有的幽默,講起這個“拐賣案”。
據傳簽約儀式在燕莎商場樓上的粵菜館進行,被李小萍形容成場面堪比黑幫電影。
王晶花拎著塞滿藝人合同的蛇皮袋登場(愛馬仕Birkin包),王家兄弟帶著蓋完章的空白支票和合作協議赴約。
最戲劇性的是,當王晶花掏出鋼筆準備簽字時,陳道民的電話突然殺到。
據李小萍所謂的“朋友”的回憶,陳道民在電話裡吼:“你要去給賣掛曆的打工?”
可見當時陳道民是有多看不上王家兄弟。
其實事實就是如此。
在華藝還沒起來的時候,真正的京圈並不是很待見這兩兄弟的,外帶一個馮大炮。
這也就是這三個失意人搞在一起抱團取暖的原因。
只是後來華藝漸漸做大,京圈原骨幹分子還在電視圈裡混,才有了大家印象中華藝是京圈代表的錯覺。
當時,花姐也非常機智幽默地回了句:“你家掛曆還是我找中軍要的批發價呢。”
全場笑噴~
林楓打斷了李小萍的話:“你擱我這說話本故事呢?說重點。”
李小萍也不生氣,說道:“別急,正題馬上來。”
李小萍喝了口茶,繼續道:“據我打聽到的訊息,那兩兄弟成立華藝太和經紀公司,王晶花擔任華藝副總、華藝太和總裁,持有華藝太和50%的股權。
王家兄弟承諾王晶花,華藝公司三年內整體上市,王晶花擁有相應數額的股票。
另外,我還打聽到,雙方的合同裡藏著‘禁止策反條款’。
雙方的合約期為五年,也就是到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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