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了,我想見識娛樂圈的風景》第110章 談妥(2)

作者:甜咸粽皆可·2025-07-22

而新琅就是在今年,成為首批接入移動夢網的SP之一,推出“簡訊新聞”、“天氣預報”等基礎服務。

也正是靠著移動增值服務的業務,幫助新浪在2003年實現全年淨利潤3140 萬美元,股價從2002年的1.6美元飆升至2003年的45美元。

當然,林楓可不會去做什麼網際網路,他瞄準的是與天恩業務有關聯的彩鈴。

其實,彩鈴業務還沒那麼早開展,國內最快的彩鈴業務是在2003年初,華夏移動率先推出的,距離現在還有一年半的時間。

不過這不妨礙天恩先行收購熱門歌曲網路版權。

現在的歌曲網路版權簡直就是白菜價,因為大家都是免費獲得,而你花錢收購?版權方當然把你當傻逼,本著能多賣一分是一分的原則,收購不難。

另外,林楓不單單要求天恩做版權提供方,最好能提前申請SP牌照,無他,賺得多啊。

當時的彩鈴音訊彩鈴階段,運營商與 SP 按7:3分成,達量獎勵最高追加10%。

而從2003年至2005年,每年彩鈴的市場規模都在30個億左右,這麼大一塊肥肉不吃,林楓可受不了,大不了等2005年再把這個業務整體打包賣掉。

李小萍聽完林楓的想法和前景分析,也不再咒罵,答應明早了解一下去年開始的移動增值業務,有機會也劃拉到天恩的碗裡。

第二天一早,曹偉國又來了,這次沒有過多的寒暄,而是直接進入主題。

“林導,我們管理層經過商議,原則上同意你的想法,不過對於你的最後一點有些異議。”

林楓沒有意外,本來這條就是特意留出來給新琅改的,這其實就是魯迅簡單的開窗理論。

“曹總請說。”

曹偉國喝了口茶,嗯,比昨天略顯苦澀。

“這個條件必須加以限制,不可能是永遠。”

林楓做了個請的手勢,示意曹偉國繼續。

“我們認為五年或者三次,相對比較合理。”

林楓立馬搖搖頭:“不行,時間太短,最少十年。”

最後,雙方在9年達成一致,也就是到2010年的10月30日為止。

林楓的目的達到了,這個條款主要就是防止因為管理層收購而強行稀釋股東股份,而且,他的股份還關係到他回國後的某些佈局。

兩人談完主要內容,剩下的自然有專業的律師團隊負責。

達成一致後,氣氛瞬間輕鬆起來,聊得也是天馬行空,特別是針對中美娛樂圈的各種八卦。

誰說男人就不喜歡聊八卦的?關鍵是八卦的內容。

曹偉國不愧是學新聞出身,很多圈內的八卦和背後的成因、後果及可能的發展方向,都分析得頭頭是道,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也是重生人士。

看來真不能仗著先知就藐視天下英雄。

偉人說得好,要戰略上藐視,戰術上重視。

又完成一個佈局,林楓心情非常好,少見地不顧形象地將雙腳搭在辦公桌上,嘴裡哼著歌曲,在電腦前閱讀國內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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