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豆豆在書中一直夾帶的“私貨”,也是整本書想要傳達的一個重要思想觀點,更是這本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天道》,被封好多年的原因之一。
在小說的具體情節裡,它表現為:
1、對法律簡單化的完美想象:葉曉明等人相信法律有一個“明察秋毫”的完美結果,非黑即白,忽略了法律實踐中的證據規則和複雜性。
2、放棄自主判斷,等待外部“拯救”:他們不願意或沒有能力基於法律事實(如個體戶執照將公司與農戶在法律上分開)做出獨立判斷,內心深處仍渴望有一個“青天大老爺”來為他們做完美的裁決。
3、導致關鍵決策失誤:正是這種被動、依賴的思維,加上其他傳統觀念,讓他們在格律詩公司面臨樂聖起訴時,只看到了生產方式的“事實”,卻看不到法律上的無罪證據,最終選擇了退股,從而與公司勝訴後的發展機遇失之交臂。
好吧,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原著《遙遠的救世主》,現在言歸正傳。
“另外,”林楓繼續說道,“你回去就跟你的副導演蒲侖說,馬上弄一個經紀人資格,拿到後去協會接受罰款,把最後一塊補丁打齊。”
“什麼意思?”張一謀還是有點懵逼。
“證據鏈啊,我的好師哥!”林楓捂著額頭說道,“現在我們想到解約的理由是‘無作為’,但是一直承擔經紀人角色的蒲侖是在‘無證行醫’。
我們要做的,就是讓官方機構認可他‘行醫’的事實,類似於你去交超生罰款,拿到繳費證明,懂了嗎?”
好吧,林楓已經說到這個地步,張一謀要是再不明白,那就不是思想固化的問題了,那根本就是智商有問題了。
那麼張一謀的智商有問題嗎?
肯定沒有的。
所以,他聽懂了!
雖然張一謀有些小尷尬,但他確實也是放心了。
有這樣的公司打理後方的事務,他才能專心拍他的電影。
於是,張一謀放下李小萍給他的那張紙,直接道:“現在,我們談談細節吧。”
現在,也就沒有林楓什麼事了,有李小萍出面談,林楓的身份不方便參與這個太多,給多了不好,少了也不好,直接坐到了旁邊,喝茶抽菸劃手機。
可惜現在沒有抖音,總感覺少了點什麼。
咦?抖音?這個好像可以考慮考慮。
沒多久,張一謀和李小萍基本談完了,就聽張一謀最後提出了一個要求:“我希望這件事等《金陵十三釵》上映後再公佈。
並且,我的下一部電影已經選好了,依舊改編嚴歌玲的小說——《陸犯焉識》。
這次的改編費用我會給高一些,算是對她的補償。
我的部分就按剛剛談的來,剩下的天恩傳媒可以自己投資,也可以融資,這個你們看著辦。
當然,天恩也有權推薦演員,但最後只能我決定,這個不能變。”
對於這點,張一謀很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