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選嗎……嗯……我的意思是,取景地的選擇太重要了,應該讓更專業的導演和製作團隊來決定,讓我來選取景地,有些太……”
熱巴略帶緊張的推脫。
雖然有特別強勢的主演會在籤合同時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比如要住什麼檔次的酒店、拍戲位置不能太偏遠、不能遠離大城市等等。
可事實上,取景地是不能由主演來決定的,哪怕是頂流,也只有建議權,沒有參與討論和決定的權力,同時,演員一旦插手劇組取景的問題,就會被外界貼上難搞的標籤,在圈內的合作順位就要下調。
“我明白你的顧慮。”
陳錦年耐心解釋道。
“取景地的活兒確實不是你應該乾的,但是,我的團隊從來沒有和頭部的流量明星合作過,那種每次進組只能拍攝四五天,然後就要請十天半個月的假,出去走紅毯、跑商務、接廣告的碎片化拍攝模式,我們沒有嘗試過,也無法接受,並且不認為斷斷續續的拍攝模式能把戲拍好。”
頂流藝人的拍戲不是人隨劇組走,而是劇組隨人走,需要劇組長期在片場備著AB組。
藝人進組的時候,就用A組,劇組的工作人員就連軸轉,爭分奪秒的搶工拍戲。
藝人不在劇組的時候,就用B組替身,替主角拍攝那些不用露臉的戲份,這樣只需要藝人再次進組後,補拍幾個特寫剪進去,就能營造藝人全程在組的假象。
甚至在某些極端境況下,飾演男主和女主的演員都很忙,不是你請假就是我離組,壓根沒在劇組裡和對方見過幾次。
這時候,就要充分考驗導演和後期的功力了,因為他們需要利用機位的安排和剪輯的技術,抹平空間和時間差距,強行把對著空氣或替身演的獨角戲拼成對手戲。
但是這樣做的危害也很明顯,就是肉眼可見的爛,每一齣戲的拍攝都只是為了敷衍了事,為了把單集時長湊夠。
陳錦年無法接受這種砸口碑的行為,所以他必須藉著挑選取景地的話題,和熱巴把問題挑明瞭。
而熱巴也不傻。
當她聽到“每次進組只能拍攝四五天”的時候,她就明白陳錦年實在點她,因為她在爆火以後接的幾部戲,基本都是這麼拍出來的。
“我能儘量保證中途不離組。”
熱巴像是做錯事的學生,低著頭,用著微不可察的聲音說道。
“你怎麼保證啊,我和冪姐一起錄綜藝的時候,她都缺席了很多天的錄製,何況你是,你身上的商務代言比她還要多,完全不離組,你信嗎?”
這也是陳錦年不太想和熱巴搭戲、或者說他不太想和冪冪搭戲的一個重要原因。
兩人首先是明星,其次才是演員。
演員屬於劇組,但明星是隻屬於閃光燈,就算是為了商業價值和曝光,明星也不可能安心待在劇組裡。
緊接著,陳錦年把手壓在文件上,抬起手指,輕輕敲了敲。
“當然,我也不是說你的職業態度有問題,現在的行業環境就是比較畸形,主演的商業價值不夠,就拉不到投資,賣不上價,可主演的商業價值太高,又很難讓他們空出時間拍戲,左右都是有問題。”
“所以我不會要求你一定不離組,你只要保證每週有四天時間帶走組裡就可以,作為交換,你可以選擇一個方便你趕通告的拍攝地。”
熱巴微微俯下身子,用帶著隱形眼鏡的雙眼,在幾座城市的取景預案上掃過。
西安、上海、南京、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