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5月10號,衛江南履新奉城一個月。
沉寂已久的軋鋼廠,突然變得熱鬧起來。
一大早,就有許多職工以及家屬,聚集過來。大家都興奮地議論著,一個個喜形於色。甚至不少人還穿上了平時捨不得穿的“當家衣服”。
前天下午,他們就已經得到街道辦和職工代表們的通知,今天上午九點,衛市長會來廠裡,現場給大夥兒發放積欠的生活費和其他應該發放的費用。
這是一個特大喜訊。
要知道,這一次,衛市長要給大夥兒發的,不是一個月生活費,是先前積欠的所有生活費以及其他應該發放的費用。
這可不是一筆小錢。
少的能領到幾千塊,多的能領到一萬多呢。
自從蔣建設跑路之後,廠裡就散了架。下崗職工們不但領不到工資,連生活費也被拖欠了好多個月,甚至連殘疾職工的特別補助費都遭到拖欠。
職工們無法生活,隔三差五的就去鬧。
鬧得實在不像話了,市裡或者區裡就會想方設法弄點錢,打發一下。但每次最多就是發一個月生活費,多了沒有。
市裡區裡也不富裕。
最關鍵的是,軋鋼廠現在已經不是國有企業,而是私人企業。市裡區裡都沒有那個義務來給蔣建設兜底。
所以這個皮扯起來就特別的麻煩。
誰都不願意主動站出來承擔這個責任,都是能捱一個月算一個月。下次鬧起來再想辦法。
打的就是一個“持久戰”。
領導們估計是這麼想的:年復一年月復一月地鬧下去,職工們到最後應該也會疲了吧?
就算職工們不疲,領導也不可能永遠都在那個位置上,只要我能“熬過”這段時間,等我調走,這破事就再也沾不到我身上了。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這些下崗職工,會為了那每個月幾百塊錢的生活費跟市裡“死磕”,就不能自謀出路,自己去重新找一份工作來做,怎麼的也比拿生活費強吧?
單純算經濟賬,似乎是這麼回事兒。
但這賬吧,還真就不能這麼算。
我本來是國有企業職工啊,鐵飯碗來的。這國企改制,改來改去的,鐵飯碗沒了。好吧,鐵飯碗沒了也就算了,好歹還有班上,有工資拿。
現在好了,企業停產,班沒得上了。
那最少還能拿個基本生活費。
就說這是不是我該得的?
結果呢,生活費也沒有了,那還能安心去找一份工來打?
我要是就這麼老老實實的認了這茬,請問,還有比我更憋屈的嗎?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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