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臨安的狡猾尚不止此。
別看他表面上一副很講義氣,願意為朋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的樣子,實際上,絕不會把所有的風險都加在自己一個人身上。
這篇稿子,李節沒有簽字,甚至沒有發表過任何具體的意見,不代表著賀臨安會這樣不管不顧地直接交上去。
他得讓邊城的“相關人等”簽字。
誰是相關人等?
公安局長黃若楓,市委政法委書記王浩日,市委宣傳部長孟春來。
還有就是省廳副廳長齊寶才。
來來來,大家都看看啊,我寫的這個稿子,是不是事實?
諸位可有異議?
只要黃若楓王浩日孟春來乃至齊寶才都簽字確認了,或者至少知道這回事,那將來有什麼問題,可就不能怪在我賀臨安的頭上。
我不過是在盡一個新聞工作者的本分。
第一個做出反應的,自然是浩日書記。
和李節書記一樣,浩日書記看了這篇文章,非常的興奮,對賀臨安的態度極其親熱。
在天南,到底還是朋友多啊。
別看你衛江南牛逼轟轟的,在北都有很多的朋友,甚至連王二哥寧小江這幫人,都得“捧著你”,但在天南,那你就是孤家寡人。
任誰都有可能跳出來捅你一刀。
你大概做夢都想不到,連賀臨安都會成為你的敵人吧?
饒是如此,浩日書記還是很謹慎,在簽字之前,先給李節書記打了個電話請示彙報。
和他的“妹夫”一樣,浩日書記同樣是小聰明多多。
自己兒子還落在衛江南手裡呢,沒有李節書記點頭,浩日書記可不敢“無腦”跳出來。
電話那邊,李節書記彷彿壓根就不知道有這麼回事,保持著適度的“詫異”,面對王浩日的“請示”,沉吟片刻,才說道:“老王,這是你們政法系統的事,主要就看人家老賀寫的稿子,是不是事實,有沒有捏造。新聞自由嘛……”
王浩日頓時心知肚明。
李節書記這是同意了!
是不是事實?
那當然是了。
捏造事實這樣的低階錯誤,賀臨安怎麼可能會犯呢?
木有問題,可以簽字了。
浩日書記拿起筆來,龍飛鳳舞地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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