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演的時候,必須要演,一點都不能含糊。
兩人寒暄禮讓著,在沙發裡落座。
裴嘯林主動遞給關遠征一支菸,說道:“遠征,為了巖門那事兒來的吧?”
自從確定自己即將離任,裴嘯林已經很少稱關遠征為“省長”了,也不叫“遠征同志”,而是直接叫“遠征”,顯得非常親切。自然是不想刻意去“提醒”關遠征——你現在依舊是“二把手”。
那得多不講究啊?
關遠征一邊給裴嘯林點菸,一邊說道:“是啊,書記……我大概看了一下有關部門轉過來的信件,呵呵,我發現,其中實名反映問題的,絕大部分是已經離退休的老同志……”
說到這裡,關遠征也及時打住了,沒有深入。
免得引起裴嘯林心裡不舒服。
這位,馬上也是離退休老同志了哦。
裴嘯林哼了一聲,有些不屑地說道:“這些人啊,總喜歡耍小聰明。”
因何這樣講呢?
在職的幹部,可沒幾個人敢於做這個出頭鳥。
真當衛江南的“赫赫兇名”是假的?
不要說處級以下,哪怕是副廳級以上的在職幹部,你在新書記剛剛蒞任的時候,敢公然跳出來跟衛江南唱反調,那就是“對著幹”。
你是愁著衛江南找不到收拾你的藉口嗎?
就現在,哪怕裴嘯林和關遠征心裡頭對衛江南意見再大,面子上,那也是必須要絕對維護衛江南的。
這不是他們願意不願意的問題,這是“利益交換”。
當初裴嘯林答應給衛江南的條件。
否則,韓元廣那個案子,就不可能一直“風平浪靜”,卞棟樑想要把自己摘出去,衛江南就絕不能“鬧騰”。
其實吧,哪怕雙方達成了“交換條件”,衛江南也依舊留著“尾巴”——韋紅旗還羈押在邊城,並沒有移交。
邊城那邊的理由也很過硬:韋紅旗的主要犯罪事實,發生在邊城的雲山銅礦。他那個犯罪團伙,作惡多端。韋紅旗作為團伙首犯,必須留在邊城接受審判。
換句話說,韋紅旗必須死在邊城!
哪也別想去。
而且,對於韋紅旗犯罪團伙的審理,邊城已經走到了最後一步。
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韋紅旗提出上訴,目前正在省高院走二審流程。
基本上,沒有任何改判的可能。
韋紅旗的生命,已經進入了最後的倒計時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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