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亂世,瘋癲公主她靠搶劫建國了》第51章 我真的能殺人嗎?(1)

作者:點墨成墨·11個月前

一圈下來,無聲無息的就把糧倉裡巡邏的10多人幹掉了,而外面的巡邏士兵和大門口的人還毫無所覺。

姜瑾速度極快,開啟收收收模式,不過兩分鐘就把所有的車包括馬車收入空間。

至於倉庫的糧食,她這次沒準備收,林縣情況和梁城不同,總要留些給城中百姓。

當姜瑾回到醫館時,‘盜匪’已經進城,在城裡到處掠奪,城中亂成一鍋粥。

她好奇的問守在醫館的兩人:“他們進城多久了?”

周睢其實不知姜瑾之前去哪了,她只說出去一趟,此時見她安全回來,他才算放下心來:“有一刻鐘左右了,我們現在就行動嗎?”

姜瑾點頭:“嗯。”

她看向妘承宣,遞給他一把她提前在空間裡拿出來的唐刀,低聲交待。

“記住,聽周睢的話,這刀你將就著用,等姑姑找到更好的武器再給你。”

周睢眼神閃動,這刀,看著很不錯的樣子。

妘承宣接過唐刀,有些不開心:“我不能跟著姑姑嗎?”

姜瑾搖頭:“聽話,我有其他事,記得聽從指揮。”

妘承宣勉強答應:“好吧。”

他有些猶豫的問:“姑姑,我真的能殺人嗎?”

妘遊雖然找人教他騎射武藝,但由於他情況特殊,硯帝一直沒同意讓他上戰場。

所以他除了逃亡時殺過兩個想吃他的流民,他沒殺過其他人。

姜瑾正視他的眼睛:“能,記住,我們殺的都是壞人!”

妘承宣抿唇,鄭重點頭:“知道了姑姑,我們殺壞人!”

3人出了醫館,很快就分頭行動。

姜瑾去高宅,也就是高縣令在林縣私購的宅子。

縣令的品階不高,官府是不會為其配備府邸的,所以縣令一般都住在衙門的內院。

不過有些經濟條件較為富裕的縣令,他們會另外購置房產作為自己的府邸,高縣令就有自己的府邸也就是高宅。

他從各處掠奪來的錢財應該就放到高宅,她得去搞一波。

至於周睢,則是去縣衙,他們也不知高縣令此時會在哪,不過在混亂的今晚,他應該就在這兩處的其中一處。

如果在高宅就她殺,在縣衙就周睢殺。

是的,她準備幹掉高縣令這個毒瘤。

至於殺完高縣令後,林縣由誰接手,重新上臺的人是否還是曲召人的傀儡,就不是她能管的了。

據穆灼所說,林縣的權利爭鬥並不簡單,也不全都贊同和曲召合作的,很多人迫於無奈,只能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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