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步步生蓮》第1908章 證據充分,邏輯合理(2)

作者:方寸山下·8個月前

明燈報陳社長當眾陳述:報館攝像師被涉事人用車門撞倒後,現場起了些許爭執。但後續大社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賠償了裝置,還安排專人送醫。涉事人事後冷靜下來後,也進行了誠懇的道歉。

報社之所以於午夜全體出動前往大社求饒,是因為報館失火後,接到了匿名威脅電話。大家驚恐之下,才有了不理智的行為。

事後冷靜下來回想,事情已經圓滿解決,內陸人沒有任何道理橫生枝節,顯然是有人故意製造恐慌。

陳社長敘述完畢,劉家三叔上臺,先鞠躬向所有人誠懇道歉。

隨後解釋:事發前,內陸方面已經掌握了切實證據,富士大廈及關聯事件,之所以在種種不實訊息的推動下迅速發酵,一定有不明勢力在背後推動。

大社門前短時間內就聚攏了各路媒體,同樣明顯是不正常的。

在他看來,心懷叵測之輩很可能派人在現場挑動情緒。

所以,當時情緒過於憤怒,看誰都可疑,才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

也是正是因為心有懷疑,才質問眼中的可疑人員,是哪個單位的,叫什麼名字。

他並不是想威脅,而是想找出心懷叵測之輩……

劉家三叔陳述完畢,再次鞠躬道歉下臺。

港警發言人隨後公佈了一系列證據……

當天之所以各路媒體短時間內雲集大社,是因為都收到了相同的爆料。

經過調查,透過聲音特徵判斷,有兩個身份不明的人,在短時間內撥通了各家媒體的號碼。

二人使用的電話,都是西貢僻靜路段的公用電話。

也就是說,兩個人身在西貢,準確的說出了皇后大道東大社門前當時正在發生的事,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

眾所周知,所謂爆料無非兩種目的,一種是賺取線人費,一種是別有用心。

向各家媒體爆料之人,沒有向任何人索要線人費。

另有幾家媒體,事前就收到了匿名的,內容詳實的爆料,同樣沒有被索要線人費。

這些反常舉動,足以讓大家冷靜客觀的做出判斷……這就是一場有預謀的,帶有嚴重惡意的,刻意抹黑、挑唆的秘密行動。

一系列有理有據的推理完,發言人又甩出了一摞照片……

照片上為一名死者。

屍體是昨天下午在蓮花山北側,河背水塘裡被發現的。根據身形及面部特徵判斷,正是事件的導火索,向西報投送爆料資料之人。

經過調查,此人還威脅過富士大廈受害人的代理律師。代理律師基於常理判斷,他是在替肇事人傳達訊息。

憤怒之下,以為肇事人公開表現出的悔過,願意賠償等良善做派是虛偽的,內心是惡毒的。

如果沒有此人從中挑唆,肇事人與受害人一定早就達成了和解。

畢竟,案件就是一起因為趕時間和言語溝通不暢造成的誤會。傷人行為也確為失手,並非心存惡念……

港警發言人最後點明,隨著警方啟動調查,暗中策動之人為了不暴露自身,已經開始斬斷關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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