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什麼法呢?】
【大罪,還不是一個。】
【第一,韓信犯了逃戶罪,就跟劉季犯的一樣。
逃戶,就是逃脫戶籍管理,從合法的編戶齊民,變成了非法居民。這個罪,不僅是在大秦,在大唐,也是重罪中的重罪。
你不好以為就逃個戶,沒啥大不了的,古代,黑戶抓到了,可以直接殺,不但不會問你的罪,你還有功,朝廷還要賞你。】
【逃戶罪,被逮捕之後一般都是從重處罰,輕則貶為奴隸,去服苦役,重則可以砍頭了。】
【第二,韓信還犯了什麼罪,偷稅漏稅罪!
只要你是大秦的子民,你就要納稅,這不是大秦的法律嚴苛,李世民時代也一樣,這就是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權的帝國制度下,所有王朝統一的標準,到了大漢,你偷稅漏稅,也是要犯法的。
不僅是大漢大唐大秦,宋元明清隋晉,都一樣,沒有一個王朝是例外的。】
【你看,韓信自己就犯法了,最少都是三個罪,非法持有管制兵器罪,逃戶罪,以及偷稅漏稅罪。】
【就這三個罪,我告訴你,抓到了直接砍頭沒錯的。】
【所以呢,韓信受到胯下之辱,不是他不能打,韓信配劍,是貴族,隨身攜帶了幾十套房的財產,從小就至少學習了劍術,他是要帶兵打仗的人,怎麼可能一點戰場廝殺的技術都沒有?
他手裡的貴族劍,放在大秦時代,就是一把神兵利器,殺幾個人輕輕鬆鬆。
他不反抗,就是因為怕秦律的執法力度太嚴格,只要動手了,有人受傷了,群眾就必須舉報,不舉報,就是等著連坐吧。
秦律是論跡不論心,秦律判斷私鬥的標準,是按照傷情算的,沒人受傷,就是鬧著玩,有人受傷了,就是私鬥,或者欺壓良善。
這個可以參考劉季,他和朋友打鬧,把人打傷了,你說自己打鬧,秦律不會信,只看傷人沒傷,怎麼受的傷,傷的有多重,其他一概不管。
所以,韓信不敢還手,不管是對方受傷,還是他受傷,只要有人受傷,他們就要被舉報,韓信就可以直接去死了!】
【那你告訴我,你是韓信,你是鑽褲襠,受一時之辱,還是怒而拔劍,等著秦律把他繩之以法。
以韓信的性格,他選擇了忍辱負重,這完全符合韓信的性格特點,以及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
【而且,還從側面證明了,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哈哈哈,原來是這樣啊!我就說嘛,韓信怎麼可能那麼慫,被人騎在頭上竟然還不還手。)
(等等,博主是不是說秦朝人穿的是開襠褲,....)
(我曹,我曹,兄弟你這角度也太清奇了。)
(博主總算是把一個歷史問題給解釋清楚了。)
(手持官職兵器,還犯有逃戶罪,偷稅漏稅罪,韓信能不接受胯下之辱嗎?他自己清楚自己的事情。)
(果然,看歷史就得先看社會時代大背景,脫離了背景一切都是空中樓閣。)
(現在還有誰質疑秦始皇的執法力度?)
(韓信就是懼怕秦始皇的執法力度,手裡握著利器,也不敢還手,可見秦始皇律法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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