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錢,沒了房子,古家養不起奴才,嫡母就把幾個奴才都給賣了,得了一筆錢,再添點她的陪嫁銀子,在學校附近買了一個小院子。
嫡母的四個孩子都在上學,大哥大二,大姐高三,弟弟初二,妹妹初一。
原主讀了六年書,小學畢業那年,祖父過世,嫡母說家裡錢不多,就讓她輟學在家繡繡品賣錢添置家用。
原主是二姨娘生的,生母在生下她後,身體一直不好,沒幾年就去世了,她是奶孃照顧長大的。
她輟學後,奶孃也被嫡母辭退了。
好在嫡母想要她繡繡品賺錢,沒讓她幹家務活,怕她把手幹粗糙長繭子,就幹不了繡活兒,賺不了錢。
但父親逃離後,家裡奴僕都沒了,家務活全都落在原主一個人的身上,她既要做飯洗衣服打掃屋子,又要繡繡品賺錢供養全家人的吃喝和學費。
漸漸的,她手粗糙了,繡花兒時不小心把一塊珍貴的布料刮壞了,不但一分錢沒賺到,還要賠償繡品店一筆布料錢。
原主身無分文,沒錢賠償,繡品店的人要把她賣進妓院,在緊急時刻,是嫡母站出來,拿出她的陪嫁銀子,賠償給了繡品店。
為此,原主十分感激嫡母。
哪知,這一切不過是嫡母的算計罷了。
原主幹不了繡活,賺不來錢,嫡母天天在她面前哭窮,最後更是逼迫原主去歌舞廳唱歌陪酒賺錢養家。
原主被嫡母拿捏,只能去歌舞廳唱歌,但她一開始堅決不賣身,只是等大姐考上大學後,家裡開銷越來越大,嫡母和大哥大姐都罵她沒用,賺的錢太少,還不夠一家人開銷,不夠他們買衣服交學費,不夠他們去飯店吃頓飯……
原主心地善良又怯弱,在全家人逼迫下,她終於含淚把自己的身體給賣了,她拿回來的錢越來越多,但家裡人總是不滿意,總是嫌錢不夠花。
她只能陪更多人出歌廳,拿回來更多的錢。
幾年後,她染上髒病,再也沒人點她陪酒,也沒人摟她出門,連歌舞廳都不讓她進了。
她被歌舞廳趕出來了。
她只好回家。
然而,家裡人得知她得了髒病,還被歌舞廳趕出來了,以後再也賺不到錢,他們凶神惡煞的把她趕出家門,不讓她回家。
她們還罵她下賤浪蕩貨,罵她賺骯髒錢,罵她給古家丟人。
原主身無分文,無處可去,一個人走在繁華的大夜市,望著眼前的燈紅酒綠,渾身冷的打寒顫。
無人可憐她。
也無人收留她。
為什麼?
她為了養活家人,在歌舞廳吃了多少苦,捱了多少巴掌,看了多少冷臉,不要自尊心,不要臉面的陪著一個又一個的老男人睡覺,賺那麼多的髒錢拿回家,不就是為了能讓家裡人過上好日子麼。
現在,為什麼她不能賺錢了,得了病,他們就要拋棄她,還罵她不要臉,罵她浪蕩貨,她變成今日這樣,還不都是為了這個家麼。
他們為什麼還要罵她?
為什麼要趕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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