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夜行九萬里》第14章 廝殺出去(1)

作者:安岳的白沐潼·11個月前

一個少年一路跌跌撞撞,接連撞翻了幾個路邊攤,扯壞了幾個過路商賈的衣服,少年也不管不顧,直朝珩山府衙而去。

此人正是方後來。

此時,他的眼睛不住的往兩邊瞟去。

那街道的兩邊有三四個人,身著青衣,手按腰刀,面色陰暗,緊緊跟在五六丈外。

有好熱鬧、更有那平白受了損失的人,都開始追著往府衙去了。

來集市的許多人,回去都要路過珩山,特別是那做生意的,帶著貴重物品的,大家都有些心驚。

況且,這珩山多年來,一直頗有幾分神秘,其中不乏山妖怪力亂神之說。

只是誰也沒真見過什麼妖物。

方後來到府衙門口,一手抄起門前鼓槌,卻猶豫了起來。

他站在鼓前,回頭一看,很多人圍在府衙門前,驚惶地看著他。

那人群后邊,幾個青衣冷麵的人,也混雜在其中。

有好事的人聒噪起來:“你這少年,到底敲還是不敲。”

更多的人起鬨起來,這些人俱是來看官府打板子的。

少年一咬牙,使出渾身力氣,狠命對著登聞鼓一頓猛敲。

鼓聲響起,聚集的人更多了,更多人七嘴八舌議論起來。

大家心中更是惶恐,敢敲這登聞鼓,怕這妖物之說不假。

燕國律法規定,除了重大冤情與警情,登聞鼓不可亂敲。

若論冤情,平日裡進堂遞交狀紙,等候排隊,按順序排到自己,方可申訴,但登聞鼓一響,州府縣衙必須即刻升堂理案。

但事後,苦主依然少不得要捱上一頓板子。

若論警情,除非遇到走水起火、匪人破城等等極重大之事,不得擂鼓。

曾有鬥勇好事者敲鼓,亂說匪徒進城,十板子下來就折了性命的。

這衙門前面。邊少年正在揮腕敲鼓鳴金,那府衙後邊,張府尹正抬手舉酒宴客。

今日來的這可是貴客,且不是一般的金貴,乃是京中驍勇衛李百戶與朱總旗。

按照大燕官階,總旗不入品,百戶才從七品,而府尹乃戶部正式在冊的正六品,原本不應大事招待,也不會在飯桌上平起平坐。

奈何,驍勇衛乃京中權勢正濃的李重疇李大將軍麾下,這二人乃是李重疇心腹,據說李百戶還是李重疇第七房小妾的哥哥。

李重疇官居一品,領驍勇衛大都督。

而驍勇衛是專替大燕陛下辦差的,理皇家宮外一切事物。

外人眼裡,驍勇衛就是大燕皇在宮外的眼線,這必須得伺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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